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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抓实“四类案件”监管 助力办案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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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廊坊日报》 2023年08月30日

审委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充分发挥好审委会的职能作用,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8月24日,廊坊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聚焦“四类案件”监管重点,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强化工作措施,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高标准汇报。提请审委会汇报案件的承办法官要对案情“烂熟于心”,汇报前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对卷宗材料认真筛选提炼。对涉及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的关键点准确归纳,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明了表述裁判意见,回答委员询问。

高质量研判。审委会委员在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查阅案件审理报告及拟审议的文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提前做好功课,确保观点既有法律依据、案例支撑,又有理论基础。

高效率讨论。审委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和发表意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提炼裁判要旨,在互动中表明意见,对其他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应,实事求是、秉公裁量。

高防线守纪。审委会会议内容属于司法机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委员和列席人员、记录人员须严格遵守审委会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委会的讨论议题、内容和决议。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禁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公正、廉洁、高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