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按照国家深化天然气市场化价格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目标,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3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价调〔2021〕1073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235号)等政策规定,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2018年以来,上游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逐步接轨,2023年比2018年,我市政府指导价气量(约占30%)价格上涨了0.30元/方左右,市场调节价气量(约占70%)价格平均上涨了1.20元/方,达到了3.75元/方。由于供应城燃企业的政府指导价气量与实际居民用气量差距较大,需要用市场高价格的气量弥补居民用气。2023-2024年度上游供廊坊市城燃企业管道气综合平均价格达到3.00元/方以上,而我市居民终端销售价格仅2.55元/方(以廊坊市区为例),在不计算其他运营成本上升的基础上,仅购销气价倒挂0.45元/方以上。据省统计,2022年全省城燃企业综合成本价格3.68元/方,2023年将达到3.88元/方,居民用气价格购销倒挂由0.90元/方上升到1.10元/方,倒挂金额约95亿元。2022-2023取暖期我省涉及11个市73个县出现惜售限供、停气限气等问题,此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必将影响燃气企业正常运营,影响群众冬季用气采暖需求和正常生活。
二、风险共担适当疏导居民用气价格
2022年,我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燃气供应的保障力度,各级财政累计落实补贴资金29.80亿元,燃气企业运营压力有所缓解,但是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2023年居民用气价格购销倒挂问题进一步加剧,继续单纯通过增加财政补贴方式纾困必将难以为继。因此,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2024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5号),要求适时适度进行价格疏导。全省居民用气综合成本价格购销倒挂1.10元/方,各地按照政府、企业和群众共担的原则,群众仅负担三分之一左右。
三、廊坊市居民用气价格处于全省最低水平
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自2018年制定以来,一直全省最低,平均每方低0.21元。依据省指导意见,本次居民用气价格调价幅度,均按照上年度销售价格的15%、且最高不超过0.40元/方适度疏导,我市调价后为2.93元/方,仍处于全省最低水平。按采暖用气900方计算(以廊坊市区为例),我市居民每户每年支出低于其它市200元以上。
四、修订完善阶梯价格制度调控过度消费
2017年我市对居民用气阶梯气量进行了调整,基本适应了当时居民用气需求。考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二孩三孩生育政策使多人口家庭越来越多,今年再次提高了居民用气各阶梯气量,满足居民生活用气需要。一般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量由300方调整为500方,提高了200方;二档气量调整为501-1200方,提高了600方;三档气量提高到1200方以上。壁挂炉居民用户用气(含生活用气)一档气量由900方调整为1200方,提高了300方;二档气量调整为1201-3000方,提高了200方;三档气量提高到3000方以上。为方便群众购气,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家庭多人口证明。鉴于目前居民用气价格购销倒挂的严峻形势,为促进居民节约用气、合理用气,调控过度消费,减轻冬季取暖期供气压力,依据国家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按照多用气多负担的原则,我市城乡居民用户用气统一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一体化管理,居民用气阶梯气价仍按照第二档价格为第一档价格1.2倍、第三档价格为第一档价格1.5倍的比例关系执行。
五、修订完善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顺应天然气市场化形势
随着我国天然气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价格政策按照市场机制要求不断完善,明确居民用气采购价格,可依据城燃企业天然气综合平均购进价格变动情况开展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原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与国家和省价格政策不匹配,且存在缺陷,不适应天然气市场化价格形势。我市2022-2023年采暖季天然气供应量19.65亿方,其中居民用气量13.08亿方,占比高达67%,各燃气企业签订的用气合同中,居民气价气量仅占合同总量的30%左右,不足部分全部采购非居民高价气补充居民用气,而这部分非居民高价气不能进行疏导,造成居民用气购销价格严重倒挂。修订完善后,一方面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与国家和省最新价格政策进行了衔接,并实现了全市政策统一。另一方面解决了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的缺陷,按照城燃企业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变动情况开展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顺应了天然气市场化价格形势。发改部门将密切关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形势,依据我市实际开展价格联动,确保居民用气供应。
六、落实低收入群体用气补贴保障制度
2022年,廊坊市发改委、廊坊市民政局、廊坊市财政局修订并印发了《关于给予低收入群体用气价格补贴的方案》的通知,各地结合实际予以落实,有效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用气需求。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居民用天然气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