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廊坊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2021年12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更好为“三农”服务。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出台的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2021年4月3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冀政字〔2021〕13号)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级,明确出台《方案》,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我市2015年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全市供销系统上下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依然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强等矛盾和问题,需要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市政府办公室、市供销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要求起草了《方案》,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原则
《方案》制定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通篇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句研读、逐条落实,确保正确改革方向。在充分考虑我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水平基础上,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和市有关要求在《方案》全面体现,在全市供销系统落实落地。
二是突出完善体制、优化职能和转变作风三大主题。《方案》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供销合作社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的重要指示,突出完善体制、优化职能和转变作风,着力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到2025年和阶段性任务目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经系统梳理,找出全市供销系统存在的“组织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备、经营机制不灵活、治理机制不完善”四方面问题,谋划了“全面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建规范高效治理体系”四项改革举措,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六部分、21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乡村基层社提质扩面取得明显成效,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省、市、县、乡、村五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全面建成,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系统优势得到有效发挥;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风险管控严格有力,实力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从严治社,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市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良性增长。
第二部分是全面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四项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强化行业指导与引领作用,市县重点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密切各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形成发展合力。二是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县级社机关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推进县级社整合系统资源,实行县级社和基层社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一体化。三是建立健全基层社组织,着眼筑牢服务根基,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新建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做强一批,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四是推进村社共建融合发展,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与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共建,融入“五位一体”农村组织体系;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为农服务主体,共抓乡村振兴。
第三部分是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提出了五项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积极参与省级供销社组建的农资采购和农机服务联盟,建设市、县为农服务公司和农资供销联盟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二是加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力度,防范交易风险,服务功能由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水权、林权等12类农村产权交易转变;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建设项目、农村集体采购项目等集体农村产权全部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做到“应进必进”。三是健全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以数字化技术改造经营网络,推进农产品由线下展销向线上推广延伸,扩展供销系统传统网络经营;加强粮、油、肉、盐等生活物资与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四是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与金融机构合作,为金融服务下乡搭建平台。五是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以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服务网点为依托,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
第四部分是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三项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搞活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人、事、岗、绩、酬”科学匹配。二是做优做强社有企业,着力做大做强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新体系。三是加强监管与风险防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资金链安全。
第五部分是创建规范高效治理体系。提出了三项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健全机构双线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二是理顺社企管理经营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科学设定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坚持社企分开,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防止社有资产简单“一租了之”,更要杜绝“一卖了之”,实现社有资产持续保值增值。三是依法依规强化从严治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形成严格管控与改革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第六部分是持续优化综合改革环境。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廊坊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或分管)同志为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壮大为农服务实力和能力。三是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督导考核,逐年分解下达目标任务,适时开展指导检查,以督导促落实,以督导保进度。四是营造良好氛围,传播供销合作社声音,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营造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出台意义
《方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廊坊工作实际,针对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短板和弱项,提出了细化措施,压实了责任分工,有利于巩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有利于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使供销合作社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建设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