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夏粮总产量36.23万吨,增长13.5% 实现收获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
今年,我市把抓好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多措并举,共同努力,为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作出贡献。据我市农业部门统计,今年全市夏粮总产量36.23万吨,较上年增加4.31万吨,增长13.5%;夏粮面积90.68万亩,较上年增加9.87万亩,增长12.21%;夏粮单产399.56公斤,较上年增加4.58公斤,增产1.16%。夏粮收获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长”。
强化粮食生产政策扶持。今年以来,全市共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961万元,核定补贴面积325.37万亩;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45万元;在大城县开展玉米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用强有力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18.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9.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已建成项目区亩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2.6公斤。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15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79.6万公斤,新增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436万公斤。
积极培育种粮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两大规模经营方式,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目前,全市共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3个,其中粮食类示范家庭农场88个;市级示范社80个,其中粮食类示范社47个;农业生产托管组织698个,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
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开展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集中排查,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摸清了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实际利用情况。积极开展履行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真正做到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农田撂荒等现象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筑牢耕地保护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