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廊坊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撤销安次区北史家务乡设立北史家务镇,以原北史家务乡的行政区域为北史家务镇的行政区域。
二、撤销安次区杨税务乡设立杨税务镇,以原杨税务乡的行政区域为杨税务镇的行政区域。
三、撤销广阳区北旺乡设立北旺镇,以原北旺乡的行政区域为北旺镇的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