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解读
为加快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是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的有效路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提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
今年以来,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借助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的我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积极探索开展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水平,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8月24日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注重应用、提升效能的原则,到2020年底,上线“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建立全省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到2021年6月底,省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建立适应本系统监管需求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专用模型,支撑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风险点的识别和预警;到2021年底,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改造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和效果评估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一是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制定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健全归集机制,畅通归集通道,依法将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履职中产生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失信等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统一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按照“省级建设、全省使用,分级推动、迭代更新”的原则,与第三方合作,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建设上线“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支撑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建立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与第三方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结合监管实践,建立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满足各级有关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需求。四是改造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接“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完善“按企业信用风险分级”抽取功能,增加跟踪问效、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撑各级有关部门探索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抽取比例,有针对性开展定向抽查。五是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按照常规要求依法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六是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和效果评估。依法公示随机抽查结果,实现抽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定期评估随机抽查效果,支撑各有关部门不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安全、做好宣传解读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取得实效。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长效机制,引导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企业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