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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为促进我市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合理,车桩比例合理,资源配置合理,从全域、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整体谋划,以推进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构建覆盖全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决定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发展背景,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及上位规划;

2.全面梳理廊坊市目前的电动汽车和充换电设施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现状充换电设施发展存在问题;

3.通过科学方法预测廊坊市电动汽车数量,对充换电设施的发展趋势研判,预测廊坊市2035年公共充换电设施需求总量,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目标、发展策略,适当超前推进廊坊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结合充换电设施2035年预测结果,以及对全域城区、街道、乡镇等现场踏勘情况,从城市地区、镇村地区以及景区、公路等其他场景进行充换电设施布局,构建覆盖全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备服务网络;

5.进行投资估算,提出结论与建议。

三、经费预算

编制预算经费28万元。

四、报名条件

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充分了解廊坊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与特点,须具有相关的研究经验或研究成果。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7.申报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资格。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会议室。

(三)评审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单位,在评审时间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诺函等要件,并如实填写《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报名表》(附件1)、《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到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30,超期视为无效报价。每套参选文件封面页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四)评审方式: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参加比选单位需达到4家以上,若达不到4家,比选评审时间往后顺延。

(六)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含双休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报名表

2.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申报书

3.廊坊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比选评分表(打分模板)

(联系人:李树明;联系电话:18630612160)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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