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氢能和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拟公开比选编制单位开展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编制内容

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三、预算金额

预算控制价为28.5万元。

四、报名条件

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充分了解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现状与特点,须具有相关产业的研究经验或研究成果。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五、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会议室。

(三)评审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单位,在评审时间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诺函等要件,并如实填写《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报名表》(附件1)、《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到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30,超期视为无效报价。每套参选文件封面页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四)评审方式: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参加比选单位需达到4家以上,若达不到4家,比选评审时间往后顺延。

(六)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含双休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报名表;

2.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申报书;

3.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比选评分表(打分模板)。

4.廊坊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重点

(联系人:李树明;联系电话:18630612160)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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