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时间:2024年4月14日
市民来电反映:其在大厂县城区上游尚品城商业步行街17号优优衣柜购买女装,4月8日与商家联系办理退货退费,但截至4月14日仍未退费。
答复时间:2024年4月15日
答复单位:大厂县政府
答复内容:经核实,商家与反映人已达成和解,目前已向反映人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