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8日印发的《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条“补助扶持政策”部分的(一)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中的第四点内容修改为:“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市场扶持标准补齐差额”。其他政策措施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2022年12月28日印发的《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保持一致。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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