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4月24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经2023年12月29日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政府职责等;第二章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共5条,主要是收集地点规划,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规定等;第三章监督管理共4条,主要是监管考核、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等;第四章法律责任共4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处罚;第五章附则共1条,规定了条例施行时间。
据测算,现全市每日餐厨废弃物产生量约500吨,其中市区约150吨。餐厨废弃物一旦被非法回收提炼加工成地沟油会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条例》的制定,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条例》突出体系建设、突出监管重点、突出社会监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者以及收运、处置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属地和行业的双向管理,细化对违规收售、倾倒餐厨废弃物等相关监管和执法条款,并规定公众投诉举报、部门间信息互通等监督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方位社会监督氛围。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餐厨废弃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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