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惠企政策专栏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研究队伍,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5号),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以改革激发活力、平台提供支撑、项目作为抓手,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实现重点领域原创性成果突破,提升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为廊坊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基础研究体系逐步完善,基础研究投入稳定增长,争取国家、省级基础研究项目和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幅增长。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取得新突破。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市新增10个省重点实验室,争取培育推荐5名“燕赵青年科学家”,推荐10名杰出青年基础研究人才、20名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5个基础研究优秀创新群体争取省自然基金委支持,培养造就一批基础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中青年后备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基础研究投入大幅增长,财政基础研究经费稳步增长,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基础研究投入中的占比明显增加。
到2030年,我市基础研究体系更加完善,基础研究投入大幅增长,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若干重点领域科学研究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优势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
1.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研究。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瓶颈,凝练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机器人、节能环保、现代种业等领域中事关人民生活与产业升级的基础科学问题,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2.推动前沿引领技术创新研究。聚焦区块链、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基因、干细胞、超硬材料、新能源材料、氢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组织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超前部署一批前沿和交叉科学研究项目,推动前沿引领技术创新,为解决事关长远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提供战略储备。
3.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工程、材料、信息、医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等应用学科发展,鼓励支持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联动发展。
4.推进驻廊高校基础学科建设与发展。完善学科布局,加强数理化等基础学科教育,支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等驻廊高校加快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基础研究科教融合。
(二)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力度
1.完善全市基础研究科技计划支持体系。组织实施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在高新技术、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三个方向设立科技支撑项目,持续支持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工程化研究、应用示范全链条部署,集成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的优势力量,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
2.助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支持国家、省重大专项成果、京津高水平成果和我市原创重大成果在我市转化,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
3.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挥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重要作用,借助青年项目培育、面上培优、重点项目突破、群体项目稳定的资助链条,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全谱系”支持、优秀创新群体稳定支持、绩效评价优秀项目滚动支持、归国人员绿色通道支持、基础学科持续支持的长效机制,争取更多的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资助。
(三)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
1.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聚焦国家和省战略目标,发挥我市比较优势,积极推动在重型机械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2.加大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基础学科和前沿技术领域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创新性研究,积极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领域和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通过调整、充实、撤销等方式优化整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布局,支持实验室在重点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形成持续创新能力。
3.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和基础学科研究机构。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现代化、主营业务科技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注重人才团队建设、研发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保护、高质量企业培育、资本运作和市场的价值认可。依托我市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依靠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组织建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研究机构,打造相关基础前沿领域的学术高地。
(四)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1.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依托河北省“燕赵青年科学家”计划,遴选推荐我市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巨大、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给予强化支持。
2.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着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充分发挥企业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的主体作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3.组织推荐河北省“巨人计划”项目。依托河北省“巨人计划”,推荐一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获得稳定支持。
4.加强培育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加强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推荐力度。
5.组织推荐河北省“春晖人才”专项项目。对未承担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优秀回国(回廊)人员建立绿色通道,积极推荐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提高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水平
1.筹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筹划布局先进材料、合成生物研究等以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新材料和新药研发为主要任务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提升创新支撑能力。
2.加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实验动物、种质资源、微生物菌种、计量标准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在我市域内布局公共大数据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开放式研发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3.鼓励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我市领军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
(六)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1.深入对接京津开展联合研究。落实京津冀基础研究框架协议,组织推荐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发挥域内科研院所作用,主动吸纳北京高校院所、国企或央企科技人员联合组成课题团队,促进我市与京津青年科学家交流合作,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研究,以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地方特色产业、企业发展,加速重大技术突破,特别是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
2.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组织推荐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专项计划,支持国外知名机构、高校、企业等在我市设立科研机构,与我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研究机制。
3.促进科技人才交流。组织推荐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选派科技卓越人才赴国(境)外开展人才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支持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开展重大基础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进多部门、多单位、多学科协同创新。利用好市级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研判基础研究发展趋势,开展基础研究战略咨询,提出我市基础研究重大需求和工作部署建议。
(二)推动科技投入多元化。持续加大市财政科技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三)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加强学风建设,倡导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传播科学思想、创新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建立容错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相关政策解读文件:《廊坊市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