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02月26日 来源: 市司法局 作者: 字体: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廊坊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1次,部署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制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法治廊坊实践行动方案》《廊坊市法治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制度》等指导性文件,法治廊坊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精神,制定《2023年度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5次,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办“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网班,组织全市56324名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固安县人民政府、三河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三河市人民政府代表我省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最终评比,大厂县人民政府、香河县人民政府和市税务局、市发改委进入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最后实地评比环节。同时,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廊坊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廊坊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廊坊市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中期评估。

二、聚焦服务首要任务,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全力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围绕更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加强与北京通州区、天津武清区对接衔接,召开“通武廊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会”“公共法律服务经验交流座谈会”,签订《“通武廊”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协议》《“通武廊”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发展框架协议》《“通武廊”普法联盟合作协议》等文件,举办“通武廊”三地普法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活动,积极构建三地执法司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协作共赢新局面。同时,聚焦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建设,抽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业务骨干,组建7支专业化调解团队,全面排查化解征地拆迁、邻里纠纷、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矛盾隐患。组织市、县两级公证部门进驻征迁现场提供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累计为20多个村街、2000多户、13500余平米的房屋拆除进行了财产保全和公证。

(二)依法实施新冠肺炎感染“乙类乙管”。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廊坊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全国地级市首个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有效完善了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加大涉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加强后疫情时代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各部门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等纠纷,积极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纾困解难,有力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顶层设计,制发《廊坊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102项重点工作,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方法路径。聚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认真落实并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建立具有廊坊特色的“助企五办模式”,通过建立专区“联合办”、简化流程“省力办”、注册登记“即时办”、优化平台“智能办”、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实现“跨区域通办”,企业开办在全省率先进入“小时”时代。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推广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分段验收,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了70个重点项目快速落地。精准实施简政放权,向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累计下放审批事项155项,推动各级政府履职高效尽责。“冀时办”廊坊频道上线运行,53个市直部门114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挂网公开,42个市直部门528项审批业务全量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应进必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四)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文件,全面推进环保项目网上受理审批,依法依规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37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涉及的162条罚则全部完成梳理量化。制定廊坊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八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禁用”管控措施,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整改承诺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推进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落实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与市法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围绕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四大水系”治理重点进行研判,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同频共振。

(五)纵深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争列省级“信用+审批”应用场景建设试点,打造京津冀信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做法在全省推广。积极推动信用便企惠民,通过“信用廊坊”网站和公共信用服务大厅,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公共信用服务。严格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建立《廊坊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对接,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制裁力度,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化、规范化。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12348+人民调解”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创品牌人民调解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880件。在互联网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24个专业领域建立调解队伍,走访企业598家,调解矛盾纠纷700余件,涉及金额近百万元。我市5个司法所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司法所,5名人民调解员被省人民调解协会评为金牌调解员,2个人民调解组织、6名人民调解员获全国模范荣誉。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廊坊小律”,搭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服务农民工228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21件,协助追讨薪金近300万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相继被河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刊发。

三、找准紧盯关键环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与京津立法相协调,与政府立法相衔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强化立法调研论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今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审议通过《廊坊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和《廊坊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1部政府规章,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严格落实《廊坊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要求,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出具各类涉法事务办理意见31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市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5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3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新增执法人员发证工作。发挥专家团作用,加强执法部门案卷抽检,出具个案执法监督意见7份,法律意见书13份,解答基层执法单位法律咨询56次,发布行政执法案例241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执法争议逐年减少。落实《关于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证明事项,坚决杜绝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组织开展严格规范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和纠正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五类突出问题”。同时,招募近50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运用社会力量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常态化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积极开展多领域普法。制发《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2023年廊坊市“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累计开展宣讲活动27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组织法治讲座20余次,网上推送民法典普法宣传稿件、信息300余篇。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推进“法治九建”示范创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9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252户,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8374名。抓好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开设数字化法治副校长普法课程《海霞法治讲堂》,全市已有970所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

四、坚持规范限权用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决服从市委领导,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坚持将主动听取和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作为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2023年以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规范化率、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围绕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发挥政策实效。加大对教育、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审计,紧盯问题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资产监督、加强违纪查处、促进财务规范。开展营商环境审计,围绕重点政策完善创新情况、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情况、优化发展环境情况、提高窗口服务和加强诚信建设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策解读”窗口,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人民群众关心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以来,累计发布解读文件240篇,发布政府信息473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申请307件,均按规定予以答复或处理。同时,增强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打造指尖上的网上政府,通过“廊坊政务”微博,发文3340条,微信公众号发送文章2839篇。此外,全面加强全市429个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营、有序发展。

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法治建设任务标准仍存在差距。比如,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薄弱,还不习惯用法治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权谋私、粗暴执法等现象仍有发生。下一步,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努力把法治廊坊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廊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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