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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在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访省人大代表、民盟廊坊市委副主委、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院长王荣芳
“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繁荣文化发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让我倍感振奋,对未来我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了更多新期待!”1月21日,省人大代表、民盟廊坊市委副主委、 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院长王荣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如何保护好历史遗存、守住文化根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这项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形成强大共识和合力。
近年来,廊坊师范学院一直致力于我市非遗传承与发展工作,学院多次组织师生,深入廊坊各地调研,了解当地的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现状,并发挥学院团队优势,从非遗文脉挖掘、产品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文化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为各地的非遗传承与发展工作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
在多年的走访调研中,王荣芳深深感到,在城市建设不断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必须平衡好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才能保持民族文化传承,维系情感纽带,增进团结稳定,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此,本次省两会上,她与省人大代表、廊坊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增良共同带来了题为《关于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王荣芳介绍,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明确了河北省“三区一基地”的功能定位。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这一定位,我省制定了专项规划并通过八年持续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客观分析,也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比如存在重物轻人、重显性指标轻文化遗产保护、重“城”轻“乡”(特别是缺乏对“乡”的独特性考量),甚至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破坏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王荣芳给出了解题思路:“一方面必须兼顾文化遗产的显性和隐性功能。显性功能包括文化遗产的历史意义、艺术欣赏价值等,隐性功能包括文化遗产对于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重在提升挖掘利用的意识和能力。在城乡发展中,要注重与文化遗产对接,加大地方特色文化项目建设,将其作为重要的发展资源,开展有效的职业化培训,因地制宜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品牌塑造同步进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激励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更好效果。”王荣芳说,保护好原有文化生态,让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资源成为城镇发展赖以强根铸魂的文化基础,才能真正讲好“河北故事”、传递“廊坊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