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常态化征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常态化整治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1.缺乏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依法作出的承诺不兑现、协议不履行、拖欠账款不拨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2.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投资中遇到的政策获取难、证照手续办理难、“红顶中介”规范难、企业融资贷款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等问题。
3.落实各类惠企利民政策不公开、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4.大厅之外搞审批,办事环节繁琐,事项办理超出规定时限,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重复提交材料,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反复跑、多头跑等问题。
5.滥用行政强制措施,随意性违规执法、钓鱼执法,以罚代管,未经报备或多头重复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问题。
6.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
7.包联市场主体的机关干部不能踏实用心服务,不认真了解情况、宣讲政策,反映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
8.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服务态度差,只说“不能办”不说“如何办”,推诿扯皮“拖着办”等问题。
9.公职人员不履职尽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变相刁难企业和群众,造成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10.市场主体和群众认为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宜居宜业等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渠道
1.投诉举报热线: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办公时间受理)
市营商办举报电话:0316-2316019(办公时间受理)
2.投诉举报邮箱:lfystsjb@163.com
3.“接诉即办”问题收集专栏:
提交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提供包含明确的投诉对象、投诉请求、详细地址、简要事实、投诉理由、联系人姓名(含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含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并附相关证据等必要的纸质或者电子版投诉材料,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需加盖公章。欢迎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人和事,我们将对投诉举报者严格保密。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优化提升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以待、努力改进。
三、结果反馈
有关部门受理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收集到的投诉举报事项转交投诉办理部门,办理时限自收到转办函之日起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