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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3〕153号)有关部署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规划〔2023〕215号)有关要求,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经研究,拟对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服务机构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项目名称: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
2.采购需求:全面总结我市“十四五”以来规划实施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科学研判内外部发展形势变化及对“十四五”后半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确定1家入围单位。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及中期评估工作相关经验的单位。
三、采购要求
1.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在公告要求截止期限内,按照要求将响应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超期视为无效。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24:00。
邮箱地址:fgwghk@126.com
2.响应文件包括:①报价函(详见附件1);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③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方案说明加盖公章(包括对项目理解分析、规划初步思路、工作计划等)。
如有意参加报价单位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视同无效。
四、评选标准
在公告截至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效参选单位,组织评选召开会议,并将结果于当日通知各参选单位。
评分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含4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 | 评审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0分) | 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价格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0分。 |
2 | 资质实力 (20分) | 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专家团队等进行评分。 |
3 | 业绩得分 (30分) | 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业绩等,每提供一个给6分,最高不超过3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4 | 项目方案说明 (40分) | 根据参比单位(供应商)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参比单位对项目熟悉程度、规划研究理念、计划安排等进行打分。 |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廊坊市新华路66号
联系人:李宏伟
电话:0316-23160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 17:30)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报价函
廊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就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提交报价文件,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公告》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贵方要求。
我单位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服务周期:45个日历日内完成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技术要求:我单位所提供廊坊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充分体现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2)愿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询价函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