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金融的知情权、参与权,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消费环境,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根据地方金融组织准入、监管、退出等相关政策法规,对我市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予以更新公布。
本次公示的地方金融组织,只说明其主体设立的合法性,不代表其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合法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金融业务,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暴力收贷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任何人发现本次公开的地方金融组织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应向其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举报。
附件:1.廊坊市市属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10.霸州市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11.文安县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12.大城县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上一篇:廊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 07-31 ]
下一篇:致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