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3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水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我市《关于印发<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自6月20日起至7月20日止,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033206(传真)
电子邮箱:lfssgb2019@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
关于印发《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许可清单,及时更新公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
二、加强事项管理,全面规范运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三、推进审管衔接,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具体职责,推进审管信息互联互通,不断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