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城乡治理标准化,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组织、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综合管理格局,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和河北省《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冀办〔2019〕46号)《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冀民〔202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河北省《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冀办〔2019〕46号),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组织保障四个方面起草《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2025年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总目标,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施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包括基层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居民代表)的物业管理模式。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基本形成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多元共建、协商共治、科技支撑、成果共享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新格局。实现县城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将其打造成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新亮点,成为老百姓的“暖心工程”,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对全市城区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通过三年努力,全部分类实施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或社区托管与业主自治等物业管理模式,提升小区民众满意度。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和阶段安排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二是理顺物业管理部门职责;三是增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力量配置。
(二)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充分发挥街道党建引领和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坚持行业指导与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社区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仲裁工作;四是落实业主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四)完善服务市场机制,提升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二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党建引领;三是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四是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五是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五)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监管;二是发挥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三是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四是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管;五是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
(六)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加强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鼓励改革创新、三是抓实培训指导、四是积极宣传动员、五是强化督查考核
四、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后,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扣物业服务管理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标准体系,使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为什么要成立基层党组织?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十九项推进措施》的通知(廊组发〔2022〕5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站在新的起点,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着力破解制约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突出问题。
为什么要求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要求,注重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不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对无物业小区,采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社区 “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兜底。推动 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 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加 强党的工作覆盖。依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物业行业协 会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接受物业服务项目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同时接受物业行业党组织指导。对党建强、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 务项目招投标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承接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 要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设立党 支部或党小组。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大额维修 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共设施完善等事项前,应主动向社区“两委”报告。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探索由社区“两委”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