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聘请供水成本监审专家的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聘请供水成本监审专家的
公 告
为科学、客观、合理、公正地测算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水成本,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河北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供水成本监审方面的专家2人,对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进行监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成本监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河北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做到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三)具有一定财务会计基础,能够胜任成本监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成本监审工作;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发改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成本监审专家的申报
凡具有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以自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本监审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附后,电子版申报表格到廊坊政府网下载,网址:www.lf.gov.cn);
(二)本人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成本监审费用报价。
三、成本监审专家的确定
成本监审专家由廊坊市发改委在申报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评定后确定人选。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9日;
申报地点:价格成本监审调查科(新华路66号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125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连伏 李春娟
联系电话:0316-2316061
特此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成本监审专家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一寸) |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
专 业 | 资 质 | |||||
参加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工 作 经 历 | ||||||
奖 励 情 况 | ||||||
申报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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