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河北省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订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居办〔2023〕3号)总体部署,按照局领导批示精神,美丽乡村科研究起草了《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市直15个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反馈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本《工作方案》主要依据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起草。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3个部分。
(一)明确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同志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发挥廊坊市区位优势,对标对表京津标准,“落实六项任务、实施五项工程、强化四项保障”,在保持住全省前列的基础上,全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场景,为创建河北省标杆式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区打下坚实的根基
(二)落实六项任务。
1、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切实巩固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成果;三河县、大厂县、香河县和固安县发挥区位优势,对标北京,打造一批高标准农村厕所;着力强化“五项机制”建设。2、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分区分类推进治理;集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专项整治。3、持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优化收集转运设施布局,充分发挥设施设备作用;巩固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4、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紧紧抓住“五清三建一改”主要内容,根本改变农村面貌;以县为单位制订村庄风貌提升规划方案;全面整治影响公共环境秩序行为,规划建设“小三园”;加强“三线”维护梳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创建美丽庭院;简约设置村庄标识、文化楼亭,严禁搞形象工程。5、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乡镇通三级路;抓好农村电网建设和村庄亮化;抓好农村网络覆盖。6、持续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巩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成果;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普及“五个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快递进村”。
(三)实施五项工程
1、开展“刷村”行动工程。各县(市、区)定期开展“刷村”行动,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查,现场打分,拉练后立刻召开调度会,对相关乡镇采取奖惩措施。2、开展星级评定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对村庄进行星级评定,并对相关乡镇采取奖惩措施。3、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擂台赛工程。市人居办定期从每个县抽取一定比例的村庄,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互查的方式,逐村进行检查,打出分数,年底对所有县(市、区)进行综合排名,并采取奖惩措施。4、开展精品片区打造工程。结合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每个县(市、区)集中打造1个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片区。5、开展招商引资工程。采取不同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制订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县级党委、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乡、村负责贯彻落实市、县各级安排部署,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2、细化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打造省级美丽乡村和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3、强化督导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4、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各类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
相关政策文件: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