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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区司法局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广阳区司法局联合河北岳石律师事务所在广阳区九州二村和南汉村开展“优化农村市场环境 促进农村消费需求”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工作人员提醒群众,要树立维权意识,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作为维权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广阳区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宣传等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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