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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监管,更好地履行我委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全市电力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经我委研究,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一)项目名称:电力设施安全检查
(二)项目需求:在合同期内对全市电力设施进行两次检查,分别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具体要求:
1、全市187座35KV-220KV变电站,抽查比例不低于30%(35kV变电站68座、110千伏变电站91 座、220kV变电站28 座)。
2、全市417条35KV-220KV输电线路,抽查比例不低于10%(35千伏线路145条、110千伏线路180条、220千伏线路92条)。
3、全市已进行电代煤低压电网改造的300个村街,抽查比例不低于10%(香河县98个村、永清县107个村、固安县9个村、三河市根据实际改气情况确定)。
4、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检查整改报告。
(三)预算资金:人民币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三)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三、投标要求
(一)时限要求:报价人应在询价公告明确时限内,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材料,超期视为无效报价。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7:30
报送地址: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5室
(二)提供材料:①报价函(详见附件1);②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检查的专家身份信息、资质证明(人数不得少于3人);④受委托者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⑤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承诺函。
以上资料提交纸质版三份,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与报价的单位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报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我单位将视同无效报价。
四、比选评分
市发改委将在公告截至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有效报价供应商,组织召开比选会议,并将比选结果于当日通知各报价单位。
评分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有3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价得分,权重20分。低于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减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减0.2分。
(二)资质实力,权重5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针对企业实力、专家数量、职称级别、专业及特长、从业时间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三)服务方案得分,权重30分。根据参比单位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参比单位工作计划安排进行打分。
五、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
联 系 人:樊海军
联系电话:0316-2316027 13172120008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报价函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就电力设施安全检查项目提交报价文件,并同时自愿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关于聘请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项目询价的公告》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贵方要求。
我单位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愿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成功中标,我们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询价函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15天。
报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