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五大方面15条具体措施保障用地需求
我市着力提升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水平

字体:  
来源: 《廊坊日报》 2024年01月07日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廊坊与北京同城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廊坊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的部署要求,集全市力量决战“一号工程”,先后出台相关文件和配套用地政策,保障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落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的《廊坊市提升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十条措施的用地支持政策》(以下简称《用地政策》),是主动承接京津物流产业转移,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抓手。《用地政策》共分五大方面15条具体措施。

加强空间规划引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共包括强化商贸物流产业用地空间保障、优化商贸物流项目选址服务保障两项内容。主动服务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用地需求,结合产业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现状,指导项目单位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加速项目落地。

多渠道保障产业用地,共包括统筹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三条支持措施。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有效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共包括支持现代商贸物流总部项目复合用地、鼓励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有效降低物流项目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项目用地弹性供应四条支持措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优化用地审批加速项目落地,共包括推行“标准地”供应模式改革、优化程序提高规划方案审查时效、试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三条支持措施。参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面推行商贸物流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商贸物流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加速项目落地实施。全面应用“拿地即开工”改革模式。

加强商贸物流项目用地用房服务监管,共涉及建立供需服务平台、强化履约监管、探索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三条内容。依托现有的土地市场交易或供需平台,建立物流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汇集物流用地用房供需信息;按照“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的原则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商贸物流用地有偿使用合同、项目监管协议履约情况等纳入信用管理,依法依规认定相关市场主体失信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河北)”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