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我市发放2021年度职工医疗救助金6464.88万元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2021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6464.88万元,救助对象13132人。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我市开始对全市2021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医疗救助,救助范围主要是2021年度参保职工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
救助对象为经民政部门批准在2021参保年度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一方失业并在2021参保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在2021参保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的。
本次救助比例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同时向困难人群侧重。根据个人负担金额不同,救助比例为15%至90%,失业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享受低保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最高100%。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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