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一、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
1.加快落实科技企业补助政策。继续支持科技企业补助项目,奖补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按省政策要求,加快省级政策资金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长、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进行奖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创业平台服务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新型显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实施20项以上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积极争列一批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催生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3.加快落实开发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对年度综合评价全国排名前50%的国家级开发区或年度综合考核全省排名为A等次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创新载体等方面给予财政专项经费组合支持。(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完善一批科技创新政策
4.支持重大项目“揭榜挂帅”。积极争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对成功立项并通过评价验收的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分别按项目榜单实际支付金额最高40%和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和500万元。制定出台市级“揭榜挂帅”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5.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争取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经费支持,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根据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按标准给予专项补助资金。鼓励我市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负责)
6.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增效。改变以往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对研发平台、孵化载体等创新平台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对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年纳税额首次达到10万元的,给予孵化载体财政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优化提升一批服务企业措施
7.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应享尽享。与税务、工信等部门共建服务企业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向企业精准推送减免税政策,简化优惠办理程序,优化退税审批流程,加强线上和线下政策辅导和培训,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8.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转移转化。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密集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众创讲坛等活动50场以上。选派1000名各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园区、乡镇、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培育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构建咨询、培训、技术转移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服务链条,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市科技局负责)
9.开展企业精准对接科研院所“双百互进行动”。聚焦北京中关村、中科院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在中试孵化、研发制造和配套服务等环节积极开展对接,组织100次以上域内企业走进北京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验室活动,与科研项目团队“精准对接”,支持企业带着技术需求直接参与到研发活动中;组织100次以上北京科技专家为域内企业“把脉问诊”活动,开具科技创新体检报告,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和系统的服务。(市科技局负责)
10.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联合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发布科创专属信贷产品清单,开展系列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开展“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由建设银行廊坊分行安排20—30亿元信贷规模,为燕郊高新区、大厂高新区、廊坊高新区、龙河高新区、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和霸州经开区等7家园区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廊坊审计中心加强合作,创新服务方式、信贷产品,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市科技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建设银行廊坊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廊坊审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