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廊坊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十四五”规划》,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廊坊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廊坊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公 示 期: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7月9日。
联系方式:0316-2380818(带传真)
邮 箱:lfajcw@163.com
通信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109号603室。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廊坊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逐步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关键五年,应急管理发展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1.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廊坊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局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的地震监测、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市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下设10个县(市、区)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二是应急指挥体系逐步优化。印发《关于调整廊坊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等情况,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进行调整和优化,逐步健全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三是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编制修订了《廊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廊坊市地震应急预案》《廊坊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廊坊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廊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廊坊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构建形成由1项总体预案、27项专项预案、36项部门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四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共建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供电、医疗卫生、交通、危化、长输管道、通信保障、科技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13支,廊坊蓝天救援队、廊坊9958救援队、文安县赤狐救援队等社会救援队伍3支,初步形成了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区域应急合作不断推进。与北京市大兴区及天津市武清区、西青区、静海区等周边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分别签订了应急联动合作协议。制定了《通武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预案》,持续提升区域应急联动水平。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2020年末与2015年末相比各项指标降幅明显,其中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61.6%(“十三五”规划指标为下降1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7.4%(“十三五”规划指标为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68.1%(“十三五”规划指标为下降30%)。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廊坊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责任边界及追责情形,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制定了《廊坊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与8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廊坊市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实施办法》《廊坊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廊坊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文件,安全生产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部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108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建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安全生产监察高压态势,采用年度计划执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等方式,共检查企业7.9万余家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0万余项,责令停产整顿1400余家。四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取得积极进展。开展联合交叉分组检查,强化钢铁去产能过程中的安全管控,全市4家钢铁企业全部退出。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全市化工企业、化工园区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和“一园一档”;按照要求对全市6个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保留3个园区、取消3个园区;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关停取缔15家企业、改造提升91家企业、做优做强5家企业;2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市级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累计督导检查冶金、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企业6335家次,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5038项。在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五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印发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350余名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和方法,推进25家市级和163家县级试点企业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发挥试点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全市2848家工贸企业、643家危化企业、2家石油天然气企业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逐步增强。一是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明显。“十三五”时期,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和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均控制在1.1%和1.1的规划目标以内。二是防灾减灾制度不断健全。制定了《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廊坊市自然灾害风险定期会商制度》《廊坊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廊坊市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防灾减灾制度体系,为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供制度支撑。三是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了森林草原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三河市东部72平方公里的山区实现了全域监控;建立了廊坊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管指挥平台,设置457个视频监控点位,实现了对全域6080平方公里的全覆盖监控;建成了1套风廓线雷达、120个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等气象观测设备,9个县(市、区)的气象站全部配备自动气象观测设备、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等现代化观测设施,提升了气象观测设备的现代化水平。四是应急物资储备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21个,其中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18个,逐步完善“市-县”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与10余家重点企业签订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协议,由重点企业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初步形成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五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完成1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全市共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活动800场,针对学校、社区、培训教育基地等人群密集场所组织紧急疏散应急演练活动400余场,悬挂张贴标语5万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万份,发送公益短信50余万条,超过3万人参加了基本技能公众体验活动,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显著增强。
(二)面临的挑战
1.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有危险化学品企业806家,原油管道123.81公里、天然气管道532.824公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64个,安全风险存量大。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小微企业数量大,部分企业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制度建设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员工意识和技能素养不适应现代化安全生产需要。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化改造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燃气工程、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各类风险相互交织,事故连锁效应、非线性叠加效应、放大效应进一步显现。
2.自然灾害防治任务仍然艰巨。全市境内有4大水系、10条主要行洪河道、4处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的重要蓄滞洪区,夏季降水集中,局地暴雨多发频发,洪涝灾害风险大。全市全部处于Ⅶ度以上高烈度设防区,46%的国土面积处于Ⅷ度及以上高烈度设防区,地震灾害风险突出。全市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多样,灾害易发区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三河市东部山区及山前平原地带、大城北部、文安东南部等地,地质灾害隐患突出。三河市东部山区与北京平谷区、天津蓟州区相接,山区林地发生火灾将威胁京津地区安全,防火责任重大。全市蓄滞洪区、中小河流和城市防洪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房抗震能力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未根本改观。
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市、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指挥协调机构组织体制、职责职能、运行机制调整优化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仍不完全清晰。基层应急力量尚需加强,应急资源匹配不科学,部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缺少依托。区域协同应对工作机制等制度文件有待完善,部门配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还不够顺畅,区域应急协同度仍有待提高。
4.应急管理保障能力仍需提升。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健全,应急演练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全灾种”综合处置水平不高,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不足,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科技信息化建设还不够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存在不足,智能化功能尚未有效实现。应急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应急管理有关学科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全民应急知识教育体系不够完善,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投入不足,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
(三)发展机遇
1.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深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开辟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路径,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安全和发展,大力推进“平安廊坊”建设,深化全市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为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2.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廊坊市毗邻北京、天津及雄安新区,全域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努力在政策、交通、生态等方面实现与京津协同发展。随着北三县(市)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协同发展、中部县(区)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加速发展、南部县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在高标准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综合防灾减灾资源、集聚发展应急产业等方面,为廊坊市应急管理跨越式发展提供战略机遇。
3.经济社会发展为应急管理发展创造了有利契机。我市全面落实加速构建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产业竞争力加速重构的机遇,将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自然灾害预警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
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廊坊市着力构建“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新格局,积极对接京津创新源头,推进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不断提升应急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以“促进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孵化转化”为主线,持续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和前沿科技成果在应急管理领域的转化应用,将大幅提升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等能力,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供重要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的工作思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强弱项、补短板,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标准和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5.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6.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参与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防灾减灾水平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
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指挥体制、责任机制、协同机制、会商机制、舆情应对机制、恢复重建机制等更加合理,法规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
——灾害事故防范水平全面提高。灾害事故风险底数全面摸清,风险治理更加精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和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应急处置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更加优化,配置更加合理,救援协同应对更加顺畅,预案管理更加科学,应急实训演练更加有力,应急救援效能明显提升。
——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成果转化更加高效,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应急产业日趋壮大,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文化深入人心,市场化应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安全 生产类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有效遏制 | 约束性 | |
3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2% | 约束性 | |
5 | 灾害 防治类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6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 | 预期性 | |
7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1% | 预期性 | |
8 | 能力 建设类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 | 达到85% | 预期性 |
9 |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 达到95% | 预期性 | |
10 |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 10小时以内 | 预期性 | |
11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 | 超过60% | 预期性 | |
12 | 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 | 达到10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建立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推动灾害事故救援指挥机构有效运行。推进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建设,严格制度标准,强化执行落实,树立新时代应急管理队伍的崭新形象。
2.完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理顺“统”和“分”、“上”和“下”、“防”和“救”的关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明确行业部门在应急管理各环节全链条的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方式,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3.完善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分级分层次健全完善部门之间、行政区域之间、军地之间应急救援协同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厘清职责,制定部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能力。完善区域协同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灾情信息、救灾物资、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区域协同联动,加强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储备资源异地调配、灾害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常态化合作,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军地协同机制,强化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加强常态化业务联系,细化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推进信息共享、联合保障,开展军地常态化的联演联训,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4.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坚持“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区域协同、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完善自然灾害研判工作机制。健全涉及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重点时段专题会商研判,科学分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发展趋势,形成综合、专题会商研判报告,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分析依据。
5.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完善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筛选舆情信息,监控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舆情专家库和网评员队伍建设,为舆情引导处置提供专业支撑。健全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制定信息发布模板,做好灾害事故后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开展舆情应对专题培训,提升整体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6.完善恢复重建机制。认真开展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统计、核实和评估,做好灾后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善后工作,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保恢复重建工作规范、有序。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优先重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进救灾精细化管理、分类化救助,调整优化受灾人员救助标准,鼓励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推进应急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颁布的应急法律法规,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应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廊坊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健全完善配套的制度文件,编制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与共享技术等地方标准。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相关行业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深入实施《廊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要求,规范应急管理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认真落实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应急决策程序。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综合性执法队伍。健全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市级、县级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两法衔接”,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及时补充和更新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4.加大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梳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开展宣传解读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采用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推行普法教育常态化,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三)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1.强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双重预防机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分类施策,提高高危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推进中小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标杆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质量。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提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健全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建成危险化学品、消防重点单位等联网监测系统,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推进气象、水文、地震、森林草原等自然灾害的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3.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升灾害防御能力。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实施防洪治理工程,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强化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森林火险水平,提高防灭火能力。实施地震灾害防御工程,加强中小学校舍、医院、危化品厂库等重点地区和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抗震加固,提升抗震能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和自然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避让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提高避难防灾能力。
4.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专栏 2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1 | 危险化学品 | 严格执行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制度,完善高风险化工项目联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率投用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实施分级管理,推动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油气等高危企业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提升油气开采、储存、长输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
2 | 工贸 | 按照涉爆粉尘企业“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隐患”,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的监管。强化有限空间监管,精准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点信息台账,严抓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安全及应急保障措施。持续推进企业安全装备升级改造,实现对重大危险源、涉爆粉尘等重大风险作业区域的在线监测监控。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指导、帮扶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 |
3 | 其他 |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燃气、城市安全、农业机械、电力、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深入研判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风险,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调整优化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评估方法及标准,定期分析评估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健全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推动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高应急演练质量。制定应急演练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的改善提升作用。
2.提升应急救援协调能力。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原则,优化指挥机制,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现场指挥部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事故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推进专业指挥与支持团队建设,打造专业化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指挥的科学化、精准化。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对接协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组织开展区域应急救援协同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协同能力。
3.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强化抗洪抢险、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科学规划救援队伍规模,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建立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培育发展,规范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技能提升,强化专业化训练,优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4.加强应急抢险和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完善市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应急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完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提高储备效能。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结合风险隐患特点,健全储备标准,丰富物资品种,扩大储备规模,强化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满足本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建设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应急物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采购、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工作,拓宽应急物资筹集渠道。加强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救灾捐赠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化水平。落实《2020-2022年全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方案》,重点消除应急装备“空白点”和急需装备配备更换,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
5.提升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制度,完善铁路、公路等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紧急运输合作,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提升应急运输储备调运保障能力。加强设施维护和交通应急抢通抢险能力建设,补充完善重要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推进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完善应急物流体系,推进应急物流枢纽和配型系统建设。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五)提升应急科技信息支撑能力
1.实施智慧监测预警。以感知数据为支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网上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事故应急支持等。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统筹水利、林草、地震、气象等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具备自然灾害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评估预警信息联合发布等功能,实现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
2.实施智慧辅助决策。汇聚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及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利用高清影像、三维、地形等电子地图,加强“应急管理一张图”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各类信息的汇聚、检索和可视化呈现,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建立单灾种灾害事故及多灾种耦合事故的仿真模拟分析系统,分析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快速评估灾害事故损失、研判次生衍生灾害,为智能化指挥模式提供辅助决策。
3.实施智慧监管执法。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建设,加强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加强精准检查、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创新执法取证模式;利用智能执法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推进移动执法,实现数据快速采集和获取、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提升应急管理执法效率。
4.实施智慧救援实战。应用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整合灾害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采用先进通信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确保指挥调度扁平高效和极端条件下前后方通讯不断。充分利用“安全码”,加强灾害事故现场的智能化管控,实现灾害事故精准救援。
(六)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
1.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推动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基层消防救援时效。开展村(社区)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试点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村多灾易灾地区广播应急系统建设,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加强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基础,统筹融合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等力量,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等能力。
3.推进应急文化建设。实施全民应急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作用,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广泛发动各类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安全示范公园、安全示范街道、安全体验馆等创建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4.提升应急队伍素质能力。持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强化现场实操实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实战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应急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逐步形成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应急管理的格局。推进应急管理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应急管理智库,健全突发事件专家咨询制度,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全面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七)提升社会协同应对能力
1.发挥市场参与作用。建立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信用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强化市场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险保费合理分担的灾害保险制度,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发展巨灾保险,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现高危行业安责险动态全覆盖,逐步带动中小企业和非高危行业企业投保。
2.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设一批应急管理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以“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为方向,对接京津创新源头,依托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重大成果转化。
3.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依托香河机器人小镇园区、三河市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围绕救援处置和应急培训、应急服务等领域,推动防灾减灾服务应急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智能机器人、新型应急通信指挥装备、高精度应急预测预警装备、智能无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急教育培训等产品服务。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2个以上应急产业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廊坊智造”应急产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辐射带动周边的应急产业集群。
4.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志愿服务的招募管理、能力提升、激励示范、支撑保障,健全应急志愿服务规范运行办法。通过合作、委托、购买服务等手段,最大限度激发各类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评估制度,对社会应急力量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灾后救助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普查任务的具体内容、实施路径,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针对全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开展全面调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形成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构建应急管理“一张图”,为精准监管、辅助决策、指挥救援提供全面的基础信息支撑。推进突发事件应急通信系统和指挥系统建设,更新和完善应急通信装备,实现现场指挥通信能力、综合指挥调度能力、大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和预警信息发布能力的有效提升。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多灾种、全要素、分布式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多灾种、多链条综合预报预警能力。
(三)避难场所规划及示范点建设工程。根据人口数量、建筑密度、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等因素,科学规划避难场所布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馆、会展中心、人民防空工程等场所,在市主城区建成不少于1处中心避难场所、2处固定避难场所,各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处固定避难场所,并按照标准要求规范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标识、功能区域、设备设施。健全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各项功能,配备必要的避难宿住、应急救护与卫生防疫、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垃圾储运等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满足灾害应对过程中应急指挥、医疗救助、居民疏散和群众转移安置的需求。
(四)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综合考虑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等情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推进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县级(除廊坊开发区)应急物资储备库10个,完善以市级库为骨干、县级库为补充的市-县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满足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周边地区调用应急物资需求,提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五)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在现有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基础上,组建一线扑火队员不少于30人的三河市森林草原消防大队,重点承担三河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任务,兼顾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加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基地建设,配备完善的营区营房、办公场所、训练场地及设施、物资储备库、车库以及附属设施,满足队伍备勤训练需要。加强扑火和救援装备建设,配齐配足交通和通信工具、扑火机具、防护装备等救援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结合实际加大以水灭火装备和大型、特种装备建设投入,强化机动作战和跨区增援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队伍招录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队伍专业知识培训学习、训练演练、考核奖惩,不断提高队员专业素质,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六)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广阳区、安次区、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城县等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针对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等房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按照风险等次开展房屋设施加固,确保房屋设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总结、推广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房屋设施加固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推进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房屋设施的抗震加固,全面提升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加强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紧密配合,协同工作,积极推进目标实现、任务落实。
(三)健全机制,保障投入。为保障规划实施,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投入的带动引领作用,落实企业应急管理投入责任,拓宽应急管理投入渠道,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建设,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顺利开展。
(四)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和标准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各行业领域规划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规划的单位,强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任务有序推进、工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