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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核实垃圾处理费收取政策

2022年04月22日 来源: 政府服务热线 作者: 字体:  

来电时间:2022年4月21日

三河市福成四期小区8号楼居民王先生来电反映:2022年4月15日物业公众号发布的通知,称三河市发展改革局让居民缴纳垃圾处理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其认为缴纳物业费再缴纳垃圾处理费不合理。

答复时间:222年4月22日

答复单位:三河市政府

答复内容:经核实,依据三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定三河市垃圾处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三发改字[2019]57号)中规定:调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围和标准,楼房居民每户每月7元收取。向业主收取的7元/月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代收费,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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