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选登
核实垃圾处理费收取政策
来电时间:2022年4月21日
三河市福成四期小区8号楼居民王先生来电反映:2022年4月15日物业公众号发布的通知,称三河市发展改革局让居民缴纳垃圾处理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其认为缴纳物业费再缴纳垃圾处理费不合理。
答复时间:222年4月22日
答复单位:三河市政府
答复内容:经核实,依据三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定三河市垃圾处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三发改字[2019]57号)中规定:调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围和标准,楼房居民每户每月7元收取。向业主收取的7元/月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代收费,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上一篇:帮助核实申领京冀通勤证的相关政策[ 04-20 ]
下一篇:及时疏通堵塞下水管道[ 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