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
2022年1月1日,《廊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启动实施。主要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廊坊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以方便广大参保人就医和医保报销。
此次公布的名单共涉及市本级及各县(市、区)101家医疗机构。其中,包括市人民医院、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22家市本级医疗机构;包括各县(市、区)县医院、中医院在内共计79家医疗机构。
据悉,经综合考虑政策改革后职工整体待遇水平不降、基金支出风险可控等因素,廊坊市门诊统筹标准确定为: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门诊统筹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这里提到的年度起付标准是指一个参保年度内,费用累计达到100元以上开始计算,而不是每次需要达到100元以上);45岁以下参保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45岁(含)以上参保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60%;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名单详情可见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板块《廊坊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在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和监督管理中,具体名单如有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参保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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