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远离非法集资 喜迎新春佳节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临近,又到了万家团圆的幸福时刻,在此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我们希望您和家人守护好“钱袋子”,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近年来,不法分子在非法集资上的花样不断翻新、骗术持续升级,在模式上,除使用常见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养老保健”名目外,打着“委托种养殖”“融资租赁”等新兴旗号的集资手法也层出不穷。非法集资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也使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幸福。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四种常见手法。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呼吁全市人民保持高度警惕,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认真甄别理财产品和投资项目,弄清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防止上当受骗。对此教大家一个实用锦囊:在投资前做到以下四个“凡是”,就可避免误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凡是没有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绝不投资;凡是承诺高回报、无风险的绝不投资;凡是面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的绝不投资;凡是通过企业账户以外的方式转款收费的绝不投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后果。为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最后,恭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廊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