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20日起在市区施行
12月24日下午,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已于12月8日通过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环境秩序,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借鉴外地先进城市的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草案)》。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不断撬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容环境秩序得到大幅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良法、促善治,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规范执法管理行为,进一步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在确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对各自门前的社会秩序、环境卫生、城市容貌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为。目前,主要适用于廊坊市区范围内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在推进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廊坊市各县(市)进行推广。其中,主要明确了市城市管理部门是“门前三包”管理的主管部门,确定了各区人民政府、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以及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同时通过签订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公示牌等方式,对“门前三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进一步公开明确,接受公众的监督。
相关链接: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