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12月11日零时起市区出租车将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
12月10日下午,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通知,12月11日零时起,我市将启动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在现行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基础上每乘次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
据了解,此次启动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是根据《廊坊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廊坊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廊价经费[2014]24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的,将有利于疏导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维护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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