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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集中执行行动落实案件85件
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某银行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2016年6月,该银行与某控股集团签订并购融资合同,进行股权出质登记。合同到期后,某控股集团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廊坊中院于2021年3月1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某控股集团向该银行偿还并购融资本金及溢价款、罚息、违约金等。判决生效后,该银行于同年3月22日向廊坊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廊坊中院执行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仅用3天便将14亿元执行案款落实到位。
4月9日,廊坊中院执行局组织辖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286人、车辆65辆,执行案件85件,执行到位金额378.02万元,拘传10人,拘留3人,腾退房屋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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