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非供暖期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安次区、广阳区发改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天然气公司签订的《2021-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和2020-2021年冬季取暖期非居民用气购销情况,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2018〕5号《廊坊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调价方案如下:
1、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非取暖期,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55元/立方米调整为3.26元/立方米。
2、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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