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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近日,市民政局、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通信办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民政部等22部委《通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中“六不得一提高”的要求,即: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要求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要求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要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要求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线上活动便利;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目前,我市已成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印发公布了相关通知及通告,为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广大社会公众参与有关组织活动时,切记注意核查该组织合法性,以免上当受骗,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316-5266280、526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