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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精神,确保低温天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我市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届时是否继续延长供暖,将根据气温状况另行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供热企业认真做细相关工作,确保供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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