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商务局对《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1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贸科 张淳淳
电话:5902160
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服务贸易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建设服务贸易强市,结合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我市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明显优化、产业优势突出、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服务贸易总额突破8亿美元,人均服务贸易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资金跨境流动便利、人才从业便利、运输往来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贸易开放体系。服务贸易总额力争进入全省前列、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成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宏观指导、环境营造、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责。
——坚持分类施策,突出优势。扩大运输、旅游和建筑等传统服务优势,提升健康、文化等特色服务附加值,大力发展金融、数字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催生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坚持区域协同,全面发展。构建服务贸易新格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服务贸易领域向深度广度拓展,形成协调互补、协同发展的服务贸易发展新局面。
——坚持安全底线,防控风险。注重风险防控与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着力构建注重网络安全、数据隐私的服务贸易风险防范体系,稳步提升发展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立足廊坊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汲取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充分利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和各类国家级示范、试验园区,吸引国内外服务贸易资源、平台、产业聚集发展。
1.构建服务贸易环京津协同发展区。北三县(市)着力从服务上抓提升,积极对接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承接北京服务贸易产业梯度转移。重点发展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商贸流通、国际会展、文化创意等服务贸易。中部县(区)借势临空经济区加速发展。发挥临空经济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商务会展、航空物流等产业,实现临空经济区辐射带动与周边地区服务支撑双赢的大临空。南三县(市)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重点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健康、生态旅游等产业。促进环京津区域服务贸易资源配置优化、产业布局协调。
2.打造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发展引领区。充分发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先行先试优势,对标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围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制度政策创新研究探索,推动航空科技、航空物流、生命健康、航材维修、金融服务等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接,积极落实即将出台的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和放宽服务贸易准入限制等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利用综合保税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撑,推动发展离岸贸易、保税维修等新兴贸易业态。
(二)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巩固和扩大建筑、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稳步提升金融、数字、文化、健康等高端高新服务在服务贸易中占比。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为重点,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
1. 促进旅游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优势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服务国内国际竞争力。深入挖掘廊坊民俗文化、教育和演艺等旅游服务优势,发掘特色旅游服务,推动“旅游+文化、旅游+商贸、旅游+教育、旅游+体育、旅游+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向海内外游客宣传推介“京津乐道·绿色廊坊”旅游品牌,力争将廊坊市建成各领域高度融合发展的旅游目的地。
2.促进运输服务贸易联动发展。畅通物流通道,降低国际货物通关及中转成本。加快发展飞机融资租赁、航运保险、航运结算和航运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贸易。依托京津联运和中欧、中亚班列,提升国际中转和国际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转口服务贸易功能,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3.促进建筑服务贸易延伸发展。推动建筑服务由工程承包向设计咨询的上游延伸,实现“设计—施工”全链条服务。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劳务输出向智力输出的转变,推动建筑服务从基础性劳务承包向工程造价、咨询、监理等专业服务出口转型。将建筑服务打造成世界了解廊坊质量的“窗口”,打响“廊坊建设”品牌。
4.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完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机制,畅通双向投资渠道。鼓励国内外银行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设立法人和分支机构,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探索设立跨境合作基金,开展境内人民币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和企业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业务,发展跨境支付。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向核心领域深入渗透,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推动数字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依托我市“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等平台,推动数字服务贸易产业化。逐步建立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传媒、娱乐、学习、出版等数字化出口,提升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等数字交付服务竞争力。探索构建发展服务贸易的数字化生态系统,拓展廊坊服务在国际价值链的增值空间。
6. 促进文化服务贸易多层次发展。加快国际文化交流,减少服务贸易壁垒。鼓励文化企业通过项目合作、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文化市场,弘扬中华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以国际交流合作加深海外消费者文化认同,引导企业开发贴合海外市场需求的特色文化服务产品。逐步形成“廊坊文化”品牌,推动文化服务走出国门。
7.推动健康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夯实医药健康产业基础,推动廊坊健康服务“走出去”。吸引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机构,鼓励医药研发企业积极承接国际间产业转移与药品代工服务贸易,拓展和提供境外中医文化交流、人员培训、健康咨询等方面服务贸易。逐步融入国际生物医药研发链和产业链,形成健康服务贸易特色优势。
(三)打造服务贸易促进平台。组织申请创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和文化出口基地,发挥中国·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等各类展览展示和国际交流活动服务功能,打造服务贸易快速集聚高质量发展平台。
1.打造特色服务贸易基地。组织申请创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和文化出口基地,依托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服务出口创新政策,推进服务项目商品化,促进 “跨境支付”模式发展。推动省级文化出口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认定工作,提升服务出口质量。发挥出口基地的集聚、引领和辐射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带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2.打造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展览展示和活动贸易服务功能,打造服务贸易重点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国家级展会和交流活动,深化政府、国际组织、商协会及企业间务实合作。鼓励各类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服务贸易展区,优化提升现有展会品牌。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开拓新兴国家市场。以展示展览和交流活动平台为媒介,为海外服务引进廊坊、为廊坊服务走向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四)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京津冀服务贸易和外包企业合作,着力扩大优质服务进口,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国际合作方式,参与服务贸易领域竞争,融入国内大循环,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1.推动健全京津冀服务贸易产业链条。将承接京津服务外包作为我市接入国际高端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端口,通过服务外包的技术外溢效应,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深化“京津研发、廊坊应用”“京津接包、廊坊交付”模式,依托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北京高等学校在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和孵化平台,发展科技研发、软件研发、金融咨询和解决方案、中后台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高端服务外包发展。在积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的同时,逐步扩大在岸市场规模,实现在岸和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
2.推动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促进服务贸易进口与出口平衡发展,以交流减少贸易壁垒,以开放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助力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大对人民生活消费迫切的高品质生活性服务进口,加快对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先进生产性服务进口,支持技术专利和专业服务进口,打造联动区域、服务全国、辐射东亚的服务进口集散地。鼓励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加境外商业存在服务贸易模式。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技术和其他商务服务出口。充分发挥服务贸易渠道作用,培育新优势,提高金融、数据等领域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与经济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贸易要素支撑。通过完善对服务贸易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的立体支撑,促进各要素自由流动,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依法落实服务贸易财税政策。利用好中央和省商务发展资金,优化扶持资金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对先进技术型服务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发展创业投资。对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内基础服务企业(如铁塔公司及各电信基础企业)实行5G基站电费电价补贴政策的支持。发挥财税政策导向性作用,强化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造血”功能。
2.完善服务贸易生产要素支撑。保障生产要素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中的流动和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土地支撑,对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培育研发机构,推进重点科研机构及学校项目的引进落地,探索构建“科研—孵化—加速—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体系。强化金融支撑,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政策,开发适用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仓单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贴合服务贸易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3.加快京津冀服务贸易要素流动。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落实京津廊区域内服务要素流动便利自由、标准资格互认。探索与京津区域通关物流数据共享,逐步构建跨境贸易数据“上链”,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实现人才共享。探索在北京、天津取得生产经营资质、认证的企业疏解到我市审核后,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实现标准资格互认。推动京津廊服务贸易发展要素流动便利化、自由化,推动服务贸易协同发展向深度广度拓展。
4.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对服务贸易的管理模式、方式,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政策,提高投资、通关、商检、外汇管理等便利化水平。对会展、演艺、服务外包等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服装道具、样本、试剂等实行便捷通关。支持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工作,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发展。
(二)完善服务贸易组织保障体系。完善与服务贸易领域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建立全方位的人才保障体系,建立协同高效的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衔接、立体覆盖的服务贸易保障体系。
1.优化服务贸易监管模式。通过权责清晰、集成完善监管模式创新,构建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监管机制。探索建设基于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信息共享,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健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推进服务贸易数据直报和统计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反映诉求、处理纠纷、加强自律、协助政府监管监督等方面作用,推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服务贸易监管新机制。
2.构建服务贸易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形成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联合培养服务贸易人才的新机制。探索对服务贸易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实施住房首付政府补贴和住房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高等学校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支持从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公务人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3.建立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强化督导落实,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每年将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目标列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行动计划和配套支持政策,推进全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附件:廊坊市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创新举措分工表
2021年3月3日
附件 |
廊坊市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创新举措分工表
注:责任分工涉及各部门排名不分先后,按工作职责具体推进
序号 | 具体任务 | 制定依据 | 实施主体责任 | 任务节点 | 协调及指导责任 |
一、推进服务贸易机制体制创新 | |||||
(一)构建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 |||||
1 |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服务贸易十二大领域,结合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特色,合理规划布局,加快传统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推进高端高新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构建全市分工明确、协调互补、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到2025年,基本形成协调互补、全面发展的全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到2030年,形成全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格局。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 | |||||
2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取消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省级银保监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廊坊银保监分局 |
3 | 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委托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样品或产品。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4 | 探索国际通用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和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品质的管控作用,发挥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技术主导作用,推动设计单位提供城市设计、前期策划、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咨询顾问、施工指导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住建局 |
5 | 探索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统一资质名称和管理要求,通过创新政策体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自规局 |
6 | 配合做好将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的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的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管理事项下放至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市级受理,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交通局 |
7 | 为重要展品进出境创造更大贸易便利,对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根据海关总署授权开展相关的许可、审批工作。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廊坊海关 市商务局 |
8 | 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企业承诺制,由企业提供办公地址证明替代现场查看办公场所环节;提交申请资料时,仅需提供从业资格相关证明及身份证明,不必提供旅行社从业人员就业履历;将审批时限由现在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文广旅局 市行政审批局 |
9 | 推进医疗机构审批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发放,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优化健康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行政审批局 市卫健委 市发改委 |
(三)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 |||||
10 | 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市级受理,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交通局 |
11 | 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市级受理,报交通运输部统一办理。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交通局 |
12 |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试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廊坊银保监分局 市商务局 |
13 | 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试点,为来华外籍人士就医提供结算服务;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重大疾病、长期护理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廊坊银保监分局 市商务局 |
14 | 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京津廊区域投资。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5 | 进一步探索密切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允许港澳与试点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允许港澳与试点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和内地律师。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暂缓纳入。 条件允许后,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逐步推进。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条件允许纳入后,逐步推进。。 | 市司法局 市商务局 |
16 | 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并适当降低参与试点的外籍律师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暂缓纳入。 条件允许后,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逐步推进。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条件允许纳入后,逐步推进。。 | 市司法局 市商务局 |
17 | 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前述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已经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加入成为在试点地区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
18 | 允许台湾居民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在试点地区范围内执业。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自规局 市人社局 市商务局 市委统战部 |
19 | 加强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的项目合作,引进跨国公司国际或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依托国际合作园区,集中精力打造服务贸易合作等合作典范。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
(四)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 |||||
20 | 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对于试点地区有关产业园区内科研机构、研发或生产型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或零部件(非诊断试剂),进行Ⅰ类产品(重点产品)和Ⅱ类产品(一般产品)分级管理,提供通关便利、提高效率。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廊坊海关 市市场监管局 |
21 | 对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申报批次较多的进口产品CCC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22 | 做好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登记备案管理。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市商务局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
23 | 打通知识产权服务、管理、调解、仲裁、执法等完整链条,在试点地区率先形成对标国际、完整系统、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24 |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研究制订外国专利代理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及时总结经验,为制订有关管理办法提供实践支撑,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提升服务水平。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25 |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及产品供给,支持试点地区积极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基础培训等基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专业检索及分析、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设等高端信息服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26 | 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结合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依照“本币优先”原则,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形成政策合力,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快速发展。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
27 | 支持在试点地区率先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支持设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支持平台。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
28 | 支持在试点地区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
29 | 在试点地区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待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出台后,再由市协调机制具体对接。 |
30 | 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待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出台后,再由市协调机制具体对接。 |
31 | 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待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出台后,再由市协调机制具体对接。 |
32 | 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对跨境支付牌照实施动态管理,面向试点地区增加跨境支付牌照的许可数量。在试点地区探索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待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出台后,再由市协调机制具体对接。 |
33 | 为境外人员赴试点地区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逐步优化就医环境,推动境外人员在试点地区无障碍就医。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
34 | 完善和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推动医疗健康服务特别是中医药服务出口。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
35 |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经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照外国人才(A类)享受工作许可、人才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及社会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
36 | 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
37 | 为外籍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创造便利。支持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
38 | 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工作讲学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5年以内国内工作类居留许可或私人事务类拘留许可;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制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
39 | 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
40 | 试点地区外籍人才任职结束,达成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回国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大陆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
41 | 完善游戏动漫研发、影视制作、会展策划、创意设计等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以支持相关产业和贸易实操技能特长人员的引入,提高廊坊相关产业服务出口能力。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
42 | 支持试点地区设立招收外籍人士子女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提升对高端外籍专业服务人才的吸引力。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教育局 |
43 |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硕士留学生可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
44 | 为区域试点地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签证、停居留及永久居留便利。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公安局 |
45 | 推行外籍人才流动资质互认,推进区域内外籍人才流动政策互通、信息互联。落实国家部署的外国人工作和居留许可在京津冀一体化地域范围互认相关措施,给予原工作地许可证注销过渡期。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
(五)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 |||||
46 | 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深入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京津廊地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助推“注册+生产”跨区域产业链发展。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47 | 支持在试点地区创立艺术创研中心。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文广旅局 |
48 | 发展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探索数据服务采集、脱敏、应用、交易、监管等规则和标准;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探索形成大数据交易的新模式;探索对数据交易安全保障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委网信办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49 | 支持试点地区率先推进中外数字创意、影视培训等合作。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局 市商务局 |
50 | 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对“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廊坊海关 |
51 | 率先推动移动支付、消费服务等便利化;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提升境外游客在境内消费便利化水平。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市通信办 市商务局 市文广旅局 |
(六)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 | |||||
52 | 推动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如生物医药研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和集中监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监管平台、航运保险交易平台、二手车出口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合作平台、检验检测认证和测试服务共享平台等。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廊坊海关 |
53 | 支持试点地区出台政策,推动各类服务企业通过各类工业园区、商务服务园区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开拓国际市场。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综保区等先行先试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创新任务。 | 市商务局 |
54 | 研究并探索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认可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签发规则,通过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各经济体签发证明书的互通互认。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市贸促会 |
55 | 配合重要对外活动和各类多双边人文交流机制,支持电影对外交流合作相关项目在试点地区优先落地。坚持多国别、多类型、多题材的原则,鼓励与国际知名电影企业和优秀电影人才开展合作。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委宣传部 |
56 | 将服务贸易纳入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贸促会 |
57 | 建设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新能源服务、商务服务、跨境电商等领域“中国服务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市贸促会 |
58 | 支持试点地区举办电影节展,对试点地区创作的中非合作电影项目给予支持。积极参与“电视中国剧场”品牌建设,支持试点地区实施主体在境外开办中国影视节目播出频道、时段。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委宣传部 |
59 | 鼓励试点地区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调解及仲裁中心。开拓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调解业务。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司法局 市贸促会 |
(七)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 |||||
60 | 试点地区非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的价格政策和服务规模控制比例执行,畅通收付汇、结算渠道;保障试点地区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先行先试治未病服务和收费,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61 | 积极对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政策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发展。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
62 | 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在试点地区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市市场监管局 |
63 | 在试点地区探索规范和引导针对小微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促进增信与融资。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64 | 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畅通质物处置渠道,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推动“保险助融”等模式落地,加大专利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动力度,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的资金支持。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人行廊坊心支行 廊坊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 |
65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保”合作,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河北分公司 |
(八)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 | |||||
66 | 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
67 | 支持试点地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鼓励试点地区参与数字规则国际合作,加大对数据的保护力度。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委网信办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
68 |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市文广旅局 市交通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
(九)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 |||||
69 | 优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工作机制,建立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核查制度,提高数据质量。 | 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待试点创新任务完成后(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推进。 |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廊坊海关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廊坊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二、推动高端高新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发展 | |||||
(一)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 |||||
70 | 增强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设立直销银行、征信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和外资专业保险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业务试点。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要求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2023年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5年全部完成。 | 市自贸办 廊坊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71 | 深化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动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支持区内银行按照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要求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2023年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5年全部完成。 | 市自贸办 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
(二)支持健康服务产业开放发展 | |||||
72 | 促进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开辟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建设生物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要求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2023年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5年全部完成。 | 市自贸办 市卫健委 |
(三)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引领 | |||||
73 | 推动大数据产业基地提档升级,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 参照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3年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5年全部完成。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74 | 推进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与整合,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增加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政府监测、公共服务、展示交易、跨境数据管理层面的应用,提升对增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数字化新模式和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等贸易新业态的服务水平。 | 参照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75 |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数字人民币在试点和重点场景中推广应用的任务要求。持续赋能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传统医学研发和贸易数字化,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数字化医药贸易模式。 | 参照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三、推进文化服务贸易提档升级 | |||||
(一)鼓励多层次文化服务出口 | |||||
76 | 巩固扩大乐器、景泰蓝、刺绣等传统文化产品出口,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77 | 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积极推进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文化出口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支持文化企业国际合作 | |||||
78 | 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通过项目合作、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文化市场,弘扬中华文化,讲好中国故事。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79 | 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注册境外商标,进行国际资质认定,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开展品牌境外宣传推介,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增加对文化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投入,利用国际先进技术,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0 | 引导企业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1 | 支持引进或举办以文化服务和贸易为核心内容的国际性文化论坛和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并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2 | 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国际文化市场动态和产业政策信息。简化文化出口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健全行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出口促进、行业自律、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 依据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文件中关于推动河北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四、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集聚发展 | |||||
(一)组织申请创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 |||||
83 | 鼓励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探索采用新建、托管、协作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机构,开展入境游客中医特色医疗、疗养康复、健康养老、美容保健、技术培训、文化体验、文创旅游产品开发销售等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该机构在相关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方面先行先试。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逐步跟进。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4 | 支持医院相关业务骨干探索多点执业兼职从医模式,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教育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创新建立灵活激励机制,打造中医药服务贸易复合型人才队伍。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逐步跟进。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5 | 推动中医医疗保健技术、教育培训、科研服务、健康旅游、康养产品等服务项目商品化,推进中医药服务项目“跨境支付”模式发展。在扩大接待海外人员来院接受中医药服务消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商业存在”服务贸易模式。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逐步跟进。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支持中医药机构拓展服务出口业务 | |||||
86 | 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探索建立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制。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中医药服务出口模式创新。探索组建利益紧密的区域性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盟,建立多种方式并存的服务贸易形式。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以上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城市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7 | 支持廊坊市机构积极开展科研服务外包,探索发展远程会诊和健康咨询,培育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推进与国际医疗保险和旅游企业合作,打造集医疗、康养、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入境旅游服务包。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以上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城市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88 | 探索境外人员来廊消费渠道,积极联系沟通对接海外合作对象,培养形成特定消费群体,拓展中医药服务出口模式。 | 依据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任务和河北省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省级以上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城市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五、深化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 |||||
(一)深化京津冀区域新兴产业领域合作 | |||||
89 | 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支持电信运营、制造、IT等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开展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及综合应用示范。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0 | 围绕实现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等目标,探索与京津多领域智慧应用的合作,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探索一体化智能化交通管理。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1 | 探索与京津区域信用合作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信用制度标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服务市场、奖惩机制等方面。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与京津区域通关物流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跨境贸易数据“上链”。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2 | 探索与京津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式联运协同发展,逐步构建服务京津廊区域、辐射全国的口岸体系。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促进京津冀要素跨区域流动 | |||||
93 | 落实与京津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合作政策,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提升服务市场一体化水平。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4 | 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先向自贸试验区疏解转移。探索在北京、天津取得生产经营资质、认证的企业搬迁到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后,经审核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探索符合条件的北京、天津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后,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5 | 探索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等与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深度合作创新发展。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6 | 探索建立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根据个人意愿予以保留或调整。 |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任务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六、推进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 |||||
(一)优化服务外包规模结构 | |||||
97 | 巩固扩大旅游、建筑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外包规模优势。加快拓展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外包发展。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98 | 大力发展寄递物流、仓储、检验检测测试、维修维护保养、影视制作、国际结算、分销、展览展示、跨境租赁等新兴服务贸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努力构建多产业深度融合、服务贸易高水平发展的新格局。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协同发展 | |||||
99 | 探索“京津研发、廊坊应用”“京津接包、廊坊交付”模式,同步推进在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领域内的协同发展,着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促进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0 | 依托北京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机遇,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北京高等学校在廊坊市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和孵化平台,发展科技研发服务外包。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1 | 依托现有软件产业研发基础,重点发展软件开发与测试、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以及电信业务咨询、系统开发等软件研发服务外包。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2 | 在建设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础上,发展金融咨询和解决方案、中后台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高端金融服务外包。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3 | 推进建设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创业孵化园,大力发展 3D 模型外包、国际动漫加工、原创动漫开发等文化创意服务外包。 | 根据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七、扩大服务业领域高质量对外开放 | |||||
(一)深层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 |||||
104 |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深入推进建筑、教育、运输、中介领域投资优化便利化,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5 | 支持国际大宗商品期现货交易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分类监管模式。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6 |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开展商业银行、保险征信机构、金融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领域合资合作,推动跨境人民币贷款、交易结算等业务创新发展。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7 | 支持生物医药、生命健康、装备制造业等高端高新产业提升开放水平。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合作 | |||||
108 | 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平台,增加境外商业存在。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09 | 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0 | 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1 | 打造“廊坊服务”品牌,拓展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推动廊坊技术、廊坊服务走出去。 | 参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系列要求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八、搭建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 |||||
(一)建设一批特色服务贸易集聚区 | |||||
112 | 在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以及各类国家级示范、试验园区,建设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拓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筛选一批重点园区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促进新兴服务贸易区域集聚。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3 | 推动我市进口零售试点加快建设,推动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扩容升级,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进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推动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发展 | |||||
114 | 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用足用好服贸会、进博会、广交会、数博会国家级展会平台,深化政府间、国际组织、商协会及企业间务实合作。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5 | 鼓励各类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服务贸易展区,优化提升展会品牌。整合现有医学医药、医疗康养等平台资源,建设高端医药、医疗康养等展会品牌。用足用好区位、交通优势,推动航空物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冷链物流发展,建设绿色、高效、智慧的现代物流品牌展会。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6 | 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在双边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借助展会平台,推动旅游、金融、文化通信、教育等产业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7 | 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体宣传“廊坊服务”,提升服务贸易品牌和企业形象。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九、优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环境 | |||||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 |||||
118 | 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按照国家放宽准入限制政策进行分类施策,对充分竞争性领域、有限竞争性领域、有序开放竞争性业务领域以及特定准入限制领域,分行业研究制定落实国家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探索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合理限定、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完成任务并组织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19 |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不见面审批”在线流程办理,加快推进服务贸易企业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跨区域跨部门网上通办、一次办结、区域化评估评审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服务贸易发展潜力。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0 | 将技术进出口、服务外包合同登记备案、服务出口退税申报等服务贸易事项集成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在“单一窗口”内设置服务贸易专区,提高国际服务贸易行政事项办理效率。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市直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市发改委 廊坊海关 市税务局 市商务局 |
(二)优化完善监管模式 | |||||
121 | 探索符合新时期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监管体系,实现监管职权规范、监管系统优化、监管效能提升。确立分类监管理念,聚焦旅游、运输、金融、教育、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在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和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区之间推进错位探索、共性创新、优化监管。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2 | 探索监管创新的容错机制。加强监管协作,探索基于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信息共享的服务贸易监管框架。推动建立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监管”,推动加强服务行业领域诚信管理。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3 | 进一步推进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河北网站的衔接。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4 |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适应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十、完善服务贸易要素支撑体系 | |||||
(一)强化生产要素支撑 | |||||
125 |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要强化对物流、仓储、养老、托育等用地保障;对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6 |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用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7 | 加快培育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推进重点科研机构及学校项目的引进落地,构建“科研—孵化—加速—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体系。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
128 | 探索对服务贸易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实施住房首付政府补贴和住房贷款贴息政策。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29 | 探索多元化政研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30 |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落实国家服务业领域人才支撑评定机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在数字经济、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建立人才需求目录和数据库,探索相应的灵活就业制度与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31 | 探索省外专业人士来廊对接服务机制,打造一批服务业创新创业重点平台,完善优秀人才和团队入廊“绿色通道”制度。探索建立人才跨区域专业技术资格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根据个人意愿予以保留或调整。健全境外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渠道。支持本地区从事服务业扩大开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相关领域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稳妥有序开展公务人员境外培训。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三)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 |||||
132 |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外贸发展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市财政局 |
133 | 落实对先进技术型服务企业的税费政策。拓宽服务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发展创业投资。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政策。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四)完善标准和认证体系 | |||||
134 | 积极参与服务贸易相关领域标准的制定和提升。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 | 持续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135 | 大力实施国际标准化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整合。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 |
十一、加强对服务贸易发展的组织保障 | |||||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 |||||
136 |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由市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同步推进 | 2021年3月底前完成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37 | 在各级党校开展“服务贸易大讲堂”,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对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宣传,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负责人及骨干力量轮训。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3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区域完成 | 市委宣传部 市商务局 |
(二)探索创新统计方法 | |||||
138 | 健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高重点监测企业的代表性,探索建立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统计分析机制。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 |||||
139 | 各地要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落实好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纳入综合绩效评价内容。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市县两级政府同步推进 | 持续推进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140 |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夯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组织实施。 | 依据廊坊市服务贸易产业基础、发展特点和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综合研究制定。 | 市县两级政府同步推进 | 2021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措施制定工作,按照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实施。 |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