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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8日廊坊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蒋洪江主任所作的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作为人大工作履职重点,紧紧围绕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谋篇布局、履职尽责。要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更多立法资源集中到引爆“五大增长点”、完善城市功能、做好民生工作等事项上来。要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发展改革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为廊坊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要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深度和精准度,紧扣廊坊“十四五”规划和今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开发区能级提升、园区“腾笼换鸟”、民营经济“二次创业”、三大板块联动融合、品质廊坊规划建设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题调研;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要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努力奋发作为,科学有效履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五个廊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