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选登
及时答复市民质疑
来电时间:2021年1月3日
市民何先生来电反映:到廊坊市车管所交警支队服务大厅处理违章,工作人员告知车辆已超过四个驾驶证消分,需要到车管所交警支队处理,认为不合理。
答复时间:2021年1月7日
答复单位:市交警支队
答复内容:经核实,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坚决遏制买分卖分行为的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要严格执行“三三限制”(一个驾驶人,除了名下的机动车外还能在处理其他不超过三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除车辆所有人外最多只能允许三个驾驶人来处理)在综合平台预警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再继续办理违法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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