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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标准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优良天数大量增加 重污染天大幅减少
12月31日凌晨,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截至目前,我市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52天,标志着我市高标准超额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高标准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让市民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更具成色。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率先实施专家引路、科学攻坚,调整能源、产业、交通结构,在省内率先建成“无钢市”、全市域划定“禁煤区”,完成燃煤锅炉清零或提标改造,全面推进百万户“双代工程”,实现全市域散煤清零,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16000余家,推广新能源车13000余辆标准车。
通过持续攻坚,我市空气质量在2013年—2015年得到改善基础上继续逐年向好——2016年成功退出全国74个城市倒排“前十”;2017年超额完成“大气十条”PM2.5下降33%的目标任务,被河北省表彰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单位”;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被评为“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2020年,我市大气减排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其中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50.6%。
2018—2020年蓝天保卫战期间,污染减排持续收窄的形势,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紧围绕能源清洁化替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扬尘污染持续控制、移动源治理、精细化管理提升、
重污染天气应对八大工程开展工作。通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涉气企业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推行“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执法监管,帮扶企业查找问题,规范生产,通过实施精细化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清单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错峰、少检查、不打扰,助推企业绿色发展。通过制定臭氧污染防控指南和实施臭氧污染攻坚行动,加大涉VOCs执法帮扶工作力度,扭转了我市臭氧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2020年,因臭氧污染损失的优良天同比减少7天,PM2.5浓度较2017年下降30%;优良天数较2017年增加38天;重污染天数2017年减少14天。
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关系“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节点。在减排空间持续收窄、外部输入影响日益加重、部省要求提标拔高、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情况下,大气污染防治走向更精细化。面对秋冬防第一阶段(前三个月)要保持PM2.5浓度同比改善的目标,我市科学谋划,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更新,精准实施“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措施,支持清洁生产企业满负荷开足马力生产、增产增效,让舍得投入、绿色发展的典型企业进入“应急保险箱”。10月份以来,我市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优良天数为76天,同比增加8天,为取得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战胜利和“十四五”开局奠定了良好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