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医院:
经研究,自2021年1月1日起廊坊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继续按照《关于廊坊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廊价经费〔2017〕101号)文件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上一篇: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 12-25 ]
下一篇: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增申请…[ 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