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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答复市民质疑

2020年12月08日 来源: 政府服务热线 作者: 字体:  

来电时间:2020年12月5日

大厂县居民李女士来电反映:孩子就读祁各庄镇中心幼儿园,2020年9月1日开始,该幼儿园收取每名学生5元/天的加餐费,且老师未及时在家人微信群内发布加餐食品图片。

答复时间:2020年12月8日

答复单位:大厂县政府

答复内容:经了解,为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按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实现今年该园创建省级城市一类幼儿园的工作目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基【2009】61号)文件要求,为满足评定要求,今年9月,在征得绝大多数家长同意和认可的前提下,开始为有需求的幼儿提供午休、加餐,食堂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本着自愿的原则,无硬性要求和强制收费。加餐费每人每天5元的收费标准是参照本地同等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根据食谱原料等测算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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