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动态
依托“实体化”专班 高效统筹三年行动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我市迅速组建起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专班工作制度,加强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调度、巡查检查。
实化专班制度 明确责任分工
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从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2个部门共抽调1名处级干部、17名科级干部,严格实行集中办公,并设立专项资金,专班成员与原单位脱钩,每年轮换一次。
专班在我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统筹进行部署、调度、督导检查、信息收集和报送沟通联络;定期编制工作通报、简报、提示函、督办函,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通报问题、推进整改;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我市各相关部门三年行动开展年度巡查、考核工作。
专班分为一个综合组、三个巡查组,综合组负责统筹部署专班各项工作,巡查组分行业领域、分区域进行日常和专项督查、检查、巡查。
细化工作台账 推进任务落实
结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市安委办组织市级各相关部门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印发了《2020年廊坊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台账》,将13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分解为223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照单推进落实。按照各项任务推进时限要求,当前,223项任务已完成57项,其余166项任务正在按照进度安排有序推进中。
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我市工作专班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和木材加工企业、寄递物流企业、省市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了集中巡查暗访“亮剑”行动。共检查县级政府11个、发现突出问题23项;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0家、寄递物流企业9家,核查省市检查发现过问题的企业10家,共发现并交办整改隐患问题157项。
强化隐患排查 深化问题整改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重点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发现一批、处理一批。以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为目标,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深挖细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坚持严管重罚。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3710家次,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35292项、已整改33505项、整改率94.94%;共实施经济处罚1245家次、罚款1787.89万元,关闭取缔37家、停产整顿472家、暂扣吊销证照16家;共制定制度措施文件126个,开展宣传报道1863次。
其中三河公安交警表现尤为突出,7月份以来,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专项检查。为当好河北首都安全“护城河”排头兵,不断加大对进出京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目前已查处超载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18起、查超累计33950Kg,查处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2起,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累计罚款80万元。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严防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巡查、加大考核,确保三年行动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