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市发改委关于《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冀办发〔2020〕17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20年12月7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12月21日前反馈至市发改委。
电子邮件:lffwy@126.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66号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0316-2317022
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冀办发〔2020〕17号)要求,统筹推进全市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的功能定位,切实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向,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健全流通网络设施,培育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制度规范、标准体系和配套政策,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既要聚焦当前疫情对我市流通体系和供应链的冲击,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又要针对全球产业布局和流通格局可能发生的趋势性重大调整,提前谋划布局发展。
——坚持国内与国际相融合。既要强化底线思维,利用大国市场和资源优势,确保我市供应链安全稳定;又要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内流通与国际流通接轨。
——坚持市场和政府相协同。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灵活应对和创新求变能力;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基础建设、规划引导、政策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
——坚持硬件和软件相匹配。既要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利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流通功能,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又要注重流通政策、管理和规范创新,努力破除行政壁垒,推动我市更好的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流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面向全省、服务京津、联通国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流通行业增加值规模达到()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
1.畅通国内大循环和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破除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流通障碍,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依托强大国内需求,聚焦京津两大市场,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动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型、枢纽型专业化批发市场、仓储物流设施,畅通制造业企业上游原材料采购和下游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供给体系与流通体系精准对接。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引进一批快递物流区域总部、航空物流、大型商贸综合体项目,推动固安京津冀国际商贸城、永清云裳小镇、文安天环冷链物流智慧广场等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打造京津冀现代商贸物流基地。支持大型加工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组建产供销联合体,在国内外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和储备基地。支持制造业企业引进现代供应链管理模式,改造升级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实现生产效率和流通效率双提升。(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流通领域“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国家流通领域各项改革政策,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简化商贸流通领域审批环节。全面落实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简化促销活动报备审批,对经常举办商业促销活动的商场实行一次报备,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促销活动实行一次许可。延长连接餐饮购物、文娱休闲主要街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城市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区域的摆卖和停车管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竞争政策作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政策制定部门对新出台涉及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各种“玻璃门”,打破隐形市场壁垒,消除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策措施评估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加强和改进流通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5.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治理,规范货物源头监管,按国家要求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普通货运车辆跨省异地审验和全国统一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我市境内的省内公路收费站。持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完善优化冷藏运输车城市道路通行证管理制度,避免限行“一刀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统筹铁路、公路、通用机场、管道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北三县及大运河文化带、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南部对接雄安新区等区域为重点,构建多种类、多层次网络布局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积极融入“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推进京唐铁路、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津兴铁路、机场快线(R1)、平谷线、京雄商高铁等建设,形成“八纵六横”轨道交通路网。推进密涿京沪联络线、京德高速、京雄高速、唐廊高速、荣乌高速新线五条高速公路建设,形成全市“七纵八横”高速路网,加快形成与全国主要经济区高效连接的综合物流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高铁货运和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按照国家部署,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加快高铁专用货车、枢纽站场、快速转运通道等建设,鼓励铁路企业提高既有铁路运能。依托大兴国际机场、铁路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高效货运枢纽,同步推进建设邮政快递功能区,建设国家一级快递枢纽节点城市。积极申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指定口岸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请设立水果、种子种苗、食用水生动物、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其他特殊商品进出口制定监管作业场地。(市交通运输局、市邮管局、廊坊海关、廊坊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畅通干线物流,推动干仓配一体化发展。发展公铁空多式联运,加大对公铁、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的投入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实现铁路全程运输“门到门”、铁路冷链运输“点对点”。推进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构建危险品货运通道。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衔接,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综合利用交通、邮政、供销等资源,构建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市邮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9.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鼓励优势流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组建流通企业集团和商贸联合体,培育壮大惠民连锁企业,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和连锁百强。推进京津冀流通企业实现跨区域合作,探索三地农副产品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质量安全监管合作。积极引进一批国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仓,加快建廊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邮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开发应用物流管理软件技术,加快建设智能化仓储设施,推广应用智能运载装卸设备。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开展直采直供、网络批发零售等新型业务,搭建5G+VR全景虚拟导购云平台,推进线上消费能力和线下生产能力深度融合。推动商贸流通主体与新型社交媒体、电商平台、在线娱乐服务商合作或拓展C端业务,发展网络视频购物、直播带货、自动下单、自动配送等服务。鼓励大型实体商店向智能化、多样化商务服务综合体转型,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现代供应链管理企业发展;引导零售企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向社区型便民服务商转变;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综合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平台;深入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网络流通渠道。(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物流信息、物流设施、物流装备等的标准对接,大力推广标准化单元配送载具和货运车辆,促进仓储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及冷链物流等各流通环节的标准应用。推动现代流通绿色化发展,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设施布局,支持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鼓励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商品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广使用绿色包材和循环包装。开展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加强设施设备绿色低碳化改造,推行绿色采购,引导消费者优先采用环保购物袋。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快“公转铁”工作,大力实施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扩大通行便利适用范围,实行纯电轻型货车不限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健康发展。着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现代中央商务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业步行街布局建设。完善城乡物流快递末端设施建设,统筹做好主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规划布局,持续推进便民市场改造升级。实施“邮政在乡”“快递下乡”“快递入区”工程,加快布局县级分拨和快件处理中心、乡镇级递送节点和村级公共服务站店,推动邮政快递企业、物流企业与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合作开展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共建共享。加快供销系统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推动城市流通连锁经营企业、快递企业完善网点布局,老旧小区改造要增设流通设施,新建住宅区要规划配建一定面积的社区菜店、便利店、快件寄递点等流通网点,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供销、市邮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13.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以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商品为重点,建立完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升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质量。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国内市场流通线上线下全链条追溯机制,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加大追溯大数据的智能化分析应用力度,尽快将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总部50%以上单体药店纳入药品追溯系统。开发建设食品追溯系统平台,建立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工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廊坊海关、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标准,配合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建立健全全省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探索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监管。强化网络交易审慎监管,完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质量担保和损害赔偿等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15.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国家支付结算网络建设,紧密配合人民银行新一代支付系统、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等建设,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跨机构、跨国界、跨市场的支付结算网络。扩大支付结算网络覆盖面,完善机构网点布局,搭建电子银行、自助设备、综合网点“三位一体”的渠道网络。加强支付结算工具创新,完善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善融商务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服务网络,拓展移动支付在重要便民场景应用。(市银保监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体系,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改进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服务。完善我市金融服务平台、省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增强政策发布和融资对接能力。(市银保监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和市场化原则,研究开发服务电商平台、物流领域等大型核心企业的金融产品,推动流通企业在手订单的质押、担保,推进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及应收账款、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市银保监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建立应急物流体系
18.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认真研究总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继续完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加强粮油、医疗药品、糖、盐、日用品、农资等重要物资储备,加快建立应急物流体系。加快布局综合性应急物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完善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应急功能,提高餐饮、医疗等单位应急能力,加快煤炭、油气应急储运中心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应急物流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物流队伍,建立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将道路货运、大宗物流、港口装卸、仓储和邮政快递等骨干企业纳入应急物流队伍名单,加快厘清运输能力底数。强化铁路、航空、公路等运输部门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联动机制,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需要。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实行按情况紧急程度分级动员,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完善京津冀跨区域应急协同保障和储备调运制度。(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战略支撑,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负责抓,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落实。要与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和“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实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舆论引导,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流通体系建设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三)推动项目建设。提高商贸流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比重,健全包联帮扶工作机制。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模式,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优先保障用地。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城市周边生鲜农产品公共配送中心参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政策执行。
(四)抓好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名义费率。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收政策实施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缓缴所得税。允许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统一纳税,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为企业提供可选择的便利化抵扣政策。对各类流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夜间营业时间较长的商业企业,可自主选择峰谷电价。落实国有房屋对服务业小微企业足额减免上半年3个月房租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