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55种药品进入全市第三批集中采购名单
本月起,我市开始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据悉,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55个中选品种,除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种类,部分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的治疗药品以及外用药物滴眼液也在范围之内。
此次集中采购和使用范围为廊坊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惠及全体参保人,实现参保人减负和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双赢”。
为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让广大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我市将开展药品集采数据监测,充分利用河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监测功能,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统计分析。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中选药品直接进医院,不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限制进院。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约束,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制定落实结余留用政策,通过考核机制,将集中采购改革节省的部分统筹医保基金,按不超过50%的比例作为结余留用资金,用来返还给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使用集中招采的药品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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