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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我市发放270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

2020年06月05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刘玉静 字体:  

“申请到的15万元担保贷款真是又及时又解渴,让我们抢到了4月份的订单高峰期。公司现在渡过了困难期,走上了稳步路。”大城县科信建材有限公司经理赵国才高兴地说。

大城县科信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外墙保温材料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迟迟不能复工。4月份,公司申请到了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后,立即复工,加紧生产,当月完成订单额近200万元,吸纳就业7人。

今年以来,我市调整政策,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截至5月底,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02万元,直接扶持创业195人,带动吸纳就业717人。

扩大支持群体范围。4月15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以及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个人等,纳入支持范围。

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由10%下降为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同时,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展期期限可延长1年。

取消个别项目反担保要求。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优质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殊群体,取消反担保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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