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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廊坊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于2015年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截至目前,所辖10个县(市、区)已全部列入省级农安县创建。其中第一批固安县、大厂县及第二批香河县、永清县已通过验收并被授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第三批三河市、广阳区已于10月底完成了工作考核,待群众满意度测评后,预计年底前通过验收;第四批大城县、文安县、霸州市、安次区4个县(市、区)已经完成中期评价考核,各项工作得到考核专家组肯定和好评,预计明年能全部通过考核验收。

二、必要性说明

2017年11月,京津冀三地在北京签署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协议要求到2020年底,环京津农业县要全部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我市10个县(市、区)全部为环京津县。目前我市尚无一个县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国家级农安县的市,国家级农安县创建进度严重滞后,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如果再以县为主体创建,难以完成上述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周期为2年,只有整市创建,才有可能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为此,我局在今年4月份向市政府上报了请示,拟整市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张秉舜副市长高度重视,批示以市政府名义,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了“关于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的函”,省厅对我市整市创建申请高度关注,同意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为全国第四批创建单位,并进行了多次汇报沟通。按照省厅有关领导意见,需要我市更加积极主动的开展创建工作,提前做好创建的各项安排部署。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关文件精神,立足于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分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加强质量监测,确保检测合格率和努力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9个部分,共29条。内容上重点对党政同责、绩效考核、财政保障、标准化生产、认证和品牌建设、污染监测治理、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监测执法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推广等工作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每项任务明确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明确了创建时间节点和具体保障措施,构建起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创建机制,为圆满完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任务提供了政策保障。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6日

相关政策文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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