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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全力推进种养殖复工复产

2020年02月23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马珉璐 通讯员 刘孟哲 字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种养殖业发展遇到新的困难,针对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迅速施策,推动种养殖业复工复产。

有序恢复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根据市场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将饲料生产和屠宰企业列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纳入贷款贴息支持范围,保障生产资金需求,确保企业尽早复工、按需生产。建立养殖场与饲料厂、屠宰厂“点对点”调运,满足生产需要。协调各地粮库适时投放库存玉米,保障养殖生产需要。同时,加强相关企业管理,切实落实官方兽医驻场、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每天对屠宰厂进行消毒,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要求,确保市场供应和产品质量。

努力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摸清生产底数,以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储存大户为重点,核实核准在田蔬菜位置、面积、种类、上市期、上市量以及冬储蔬菜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根据市场需求每月规划出栏数量,确保均衡上市。掌握产销信息,建立产销信息周报告制度,明确专人与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了解销售情况,疏通产销渠道,发挥网络营销作用,了解各地需求信息。做好应急供应,根据需要做好京津和武汉市场“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组织永清县、香河县等蔬菜生产大县及省级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做好鲜菜、肉类调运准备。

持续开展“抗疫情、解农困”行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部开通热线电话并在媒体公布,24小时专人值守,主动接受农业经营者求助,充分利用经营主体微信群和网络舆情,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蔬菜生产主体、养殖场、饲料厂、屠宰厂开展大排查,全面了解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和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下移交、向上反映、部门协调的办法逐一解决,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目前,已协助20家饲料企业、15家屠宰企业恢复生产,为93家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和畜牧养殖企业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备案,确保了我市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民生保供物资运输车辆运输顺,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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