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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账户开通使用

2019年04月28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滕佩智 通讯员 曹子健 字体:  

4月2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参保居民2017年度、2018年度门诊统筹账户资金已全部打入完成,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账户正式开通使用。

据悉,按照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医保部门为每个参保居民建立门诊统筹账户,并按照每人每年40元额度划入资金(未参保缴费年度不划入),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从门诊统筹账户中支付。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户内可共用,年终不清零,并可结转使用。

今后,广大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可使用门诊统筹账户内资金支付,通过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将于近期开通线上扫码结算功能,参保居民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上绑定社保卡后,在村卫生室通过扫码结算,可使用门诊统筹账户支付门诊费用。

相关部门特别提示广大市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一是参保居民断保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二是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三是参保居民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四是其他因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此外,参保居民出现停保、断保、医保关系转移、死亡等情况,门诊统筹待遇随之取消,不能转移、继承或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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