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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2019年02月27日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作者: 字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有关负责人就

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

二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建立了工程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该制度在提高工程技术人才能力水平、调动工程技术人才积极性、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亟需改革和完善。

三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为充分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迫切需要全面改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问:《意见》起草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7年初,两部启动了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起草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书面和实地调研,多次开展专家论证,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018年10月,《意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名义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情况看,各方认为,《意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创新能力提升,改革措施针对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实际。本着尽量吸收、充分采纳的原则,两部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意见。2019年2月,《意见》完成两部审签程序后正式印发。

问:《意见》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突破?

答: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改革举措。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工程师,完善职称层级,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实行评审专业动态调整,促进评审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分专业领域完善评价标准,以能力、业绩论英雄。化学历、论文、奖项要求,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作为评价参考,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才,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采取“直通车”方式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四是实现与人才培养使用等制度的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提前参加职称评审,在相应职业资格考试中缩短工作年限要求或免试部分考试科目;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作用,促进评价标准与使用标准深度融合。

五是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工程技术人才密集、技术水平高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审,评审结果实行备案管理。

六是加强工程师国际互认。按照《华盛顿协议》框架规则,以国际工程联盟、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等国际组织为平台,参与国际工程师标准制定,加强工程技术人才国际交流,加快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问:对《意见》贯彻落实有哪些要求?

答: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工程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敏感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做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狠抓改革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引导广大工程技术人才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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